张春,雷红飞,邢士勇,张蛟,王歌,赵斌
(1.西北机电工程研究所,陕西 咸阳 712099;2.中国兵器科学研究院,北京 100000;3.63961部队,北京 100012)
防空高炮武器系统主要对付低空、超低空的敌武装直升机、强击机、歼轰机(含隐身飞机)、巡航导弹及战术无人机等空中目标。用于对我军机械化部队遂行跟进防空掩护,保障部队集结、开进、展开和进攻作战的防空安全,也可承担其他重要目标的对空掩护任务[1]。
从装备需求的角度看,防空高炮武器系统在役年限通常为30~50年,而在此漫长的时间内,空袭模式和空袭兵器均会发生时代性的转变,为适应作战使用的能力需求,现役主战高炮武器系统应及时融入现代化技术手段,不断提升防空高炮武器系统技术性能,时刻保持作战能力的有效性。
装备发展的基本途径包括改造和新研。改造是采用新的技术成果和方案,提升技术性能,拓展、改变使用功能,延长使用寿命,使其具备新的用途,甚至达到与新列装装备相同的作战能力[2]。现役装备的升级改造已经成为国内外武器装备的常态化发展方式,并融入到装备研制、使用的全过程。
近年来,国内基础工业发展迅猛,自动化、数字化、信息化、新材料、新工艺等技术突飞猛进,在新研、预研高炮领域一批成果快速涌现,武器装备的升级改造可及时将新技术、新成果应用于现役装备的能力提升,可稳妥、快速地提高部队战斗力。
现役高炮武器系统的研制是以特定时期内可以预见的军事需求为依据,随着作战对象和使用环境的变化,原先的设计理念可能已经无法适应新时代军事斗争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