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郝飞
(沈阳市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辽宁 沈阳 110000)
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是解决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领域突出问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关键[1,2]。笔者梳理了全市应急管理执法队伍现状,并进行研究分析以期与同行探讨。
市本级执法队伍现状。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为局内设机构。现有行政编制人员10 名,支队长1 名,副支队长2 名,公务员7 名。
县(区、市)执法队伍情况。全市13 个县(区、市)及开发区现有16支执法队伍,执法大队从事安全生产执法人员编制197 人(行政编制12 人;事业编制184 人;其他1 人)。
乡镇(街道)执法机构队伍情况。机构改革后,全市179 个乡镇(街道)中,均有应急管理执法机构,人员编制393 人(行政编制301 人,事业编制83 人,工勤编制9 人)。各县(区、市)应急管理执法机构人员统计见表1。
当前,各县(区、市)应急管理系统执法体制机制特点各异,主要呈现四种不同形态。
1.应急局与应急中心主要领导由同一人担任,应急局与应急中心融为一体,工作顺畅,执法效果显著。区应急局与应急中心,一套人马,合署办公,应急局委托应急中心执法,工作顺畅。
2.应急局党组书记兼任应急中心党组书记,但党组书记不负责行政工作。应急中心行政工作不一定和应急局行政工作相同步。两个单位执法工作没有有机融合,造成安全生产执法机制不健全,工作不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