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建云
(广东理工学院,广东 肇庆 526114)
随着民主和法制建设的不断提升,大家对法律的重视程度也上升了一个重要的台阶。教育是一个民族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只有为国家和社会输送更多高质量的人才,才可以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待定良好的基础[1]。尤其是“依法治国”的理念全面的推进之后,传统理念下的“填鸭式”的教学方式已经不能满足当前的发展需要。学生的仅仅对着书本进行理论分析,实践能力就会大幅度的降低,甚至无法满足学科的目标和需求。只有将理论和实践相互结合起来,才可以完成基本任务,并且为以后的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2]。例如:“学科实习”“模拟法庭”等都属于实践能力的设备基础,也是法学实验室的建设范畴。在“供需矛盾”下,只有突破瓶颈,才可以培养高素质的法律人才,为以后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鉴于此,如何甄选可具操作性的实验内容?如何加大高等院校法学实验室建设,提高价值和作用?就成为了当前形势下,众多学者需要探究的主要内容和问题。
在当前的形势上看,在理工科专业中,实践教学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就是自然科学实验室。实验室在建设的过程中,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保持很好的内容落实。在同样的条件下,需要加大记忆和理解,提高价值问题的延伸,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加大教学和科研成果的双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