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丽丽
(利津县盐窝镇人民政府,山东 利津 257445)
农村幸福院是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由村民委员会进行管理,为农村老年人提供饮食、文化娱乐、日间休息等综合性日间照料服务的公益性活动场所,同时让农村非五保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因为农村五保户原则上由敬老院提供养老服务。而农村幸福院主要采取互助自愿的原则,配备专兼职服务人员,发动爱心志愿服务等方式,从而保证农村幸福院的正常运营,为农村老人提供了全新的养老场所。
在我国,目前针对农村互助幸福院的国家级的法律法规仍处于空白状态。对于老人在幸福院活动的安全风险管控,主要采取与老人的子女签定协议的形式进行,但依然有不工作人员害怕承担责任,工作积极性不高。其次,从县级政府的层面上讲,受限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对互助幸福院的政策扶持有限,基本上依赖于省、市项目资助金和福利彩票公益金来维持农村幸福院的运营,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幸福院的发展。
目前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还处于粗放型扩张状态,重点是基础设施建设,还顾不上多元化的安排。具体表现为专门为老人提供的文娱活动平台严重不足,大部分的农村根本没有老年活动中心的概念,闲暇时间多用于打牌、打麻将,精神世界空虚,养老服务设施的欠缺使得老年人精神生活不能得到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