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意定监护协议立法的完善路径

2021-11-27 09:36:52汤军花
魅力中国 2021年23期
关键词:能力

汤军花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公证处,江苏 淮安 223000)

我国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未来深度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已经成为一种必然。同时,我国阿尔茨海默病患者人数已经超过1000 万,是世界上患者人数最多的国家。①我国传统的成年监护责任主要由成年人的家庭或亲属承担,基于婚姻关系与血缘关系选定监护人,但随着社会发展,独居老人、非婚同居等人群数量持续增长,传统的监护模式已经无法适应当今社会的监护需求。《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将老年人意定监护制度引入中国法律体系中,《民法总则》第三十三条扩大了意定监护权的适用主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都享有意定监护权,自此成年人意定监护制度正式确立,后续出台的《民法典》沿用了《民法总则》的上述规定。从当下来看,《民法典》关于意定监护的相关规定仍然较为粗疏,立法空白较大。其中,意定监护协议作为意定监护制度的核心,当前法律并未对其作出明确的可行性规定。

一、完善协议双方主体资格要求

(一)扩大委托人主体资格

委托人主体资格是意定监护制度有效落实的重要起点。依照《民法典》规定,被监护人与受托人订立意定监护协议时,其应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上可知,假如委托人并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就不能单独实施订立意定监护协议的行为。成年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能力主要依据为意思能力,同时结合其他因素考量。……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能力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培养观察能力
幽默是一种能力
培养观察能力
会“吵架”也是一种能力
大兴学习之风 提升履职能力
人大建设(2018年6期)2018-08-16 07:23:10
能力提升篇
你的换位思考能力如何
努力拓展无人机飞行能力
无人机(2017年10期)2017-07-06 03:0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