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馨蕊
(中国人民大学,北京 100872)
浪漫主义的定义源于西方,由法语中Romance 一词演变而来。在一场又一场浪漫主义运动后,西方相继出现浪漫主义诗人、作家、理论家,带着他们的作品以及浪漫主义理论,逐渐形成了一套相对完善的浪漫主义体系。这套浪漫主义体系,是对古典主义的挑战与突破,它打破了古典主义的理性与法则,打碎了那静穆、含蓄而平和的情感,挣开“温柔敦厚”的牢笼,以理想化的夸张手法,裹挟着疾风暴雨、惊涛骇浪般强烈的情感而来。它狂放不羁,大胆直率,带着强烈的个人主义倾向,带我们回归人会哭、会闹、会笑、会愁苦、会忧郁的“本真”世界。这种强烈的情感,浸润到西方文化艺术的各个角落,在文学作品中亦是如此,如诺瓦利斯宣称“诗是精神表现,是全部内心世界的表现”,文学“自有另一种使我们更加心醉神迷的东西。这种东西虽然难以博得理智冷静的赞许,但却赢得心灵由衷的喜爱”。
在中国,亦有不少文人提出与西方浪漫主义相同的艺术追求:淋漓尽致地抒发内心情感,反对“怨而不怒,哀而不伤”这种中和而含蓄的情感,如李贽高呼:“言出至情,自然刺心,自然动人,自然令人痛哭”,袁宏道所称道的“穷愁之时、痛哭流涕、颠倒反复、不暇择音,怨矣,宁有不伤者?”但是,在中华漫长的五千年文化长河中,从未爆发过声势浩大的浪漫主义运动,“浪漫主义”一词从未被提起过,这顶桂冠也未戴到任何一位文人头上,更不用说形成浪漫主义理论体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