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有为
(西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陕西 西安 710199)
习总书记在2014 年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强调,“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让各族人民增强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他特别强调,“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文化认同问题解决了,对伟大祖国、对中华民族、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才能巩固[1]”,到在2017 年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总书记又进一步提出:“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2]”,并且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写入党章,以及2018 年3 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首次将“中华民族”写入宪法。再到2019 年10 月31 日,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公报所指出的那样,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显著优势。所有的这些都在表明,在新时代的历史方位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已然是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的理性共识,也是一种贯穿于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认知思维,也是在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的一部分内容,更是系统完整的伟大实践建设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