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铮 邹明
(1.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0;2.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湖南 长沙 410000)
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现场核查、监测、报告编制、公示等,其中监测包括厂区内的污染源监测以及周边环境质量监测,本文按照一般性原则,结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公告2018年 第9 号)、环评资料等文件,总结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主要工作内容。
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或者委托技术机构启动验收工作,首先进行现场调查及资料收集。对项目场地进行现场调查,根据环评报告和环评批复等资料,现场核实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以及各环保设施,记录各排污口位置,调查原环评报告中的各敏感目标以及依托工程的运行情况等。需收集的资料有: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批复、环保设计资料、环境监理日志和总结报告、企业生产报表、企业环保设施运行管理规程、企业排污许可证、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备案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烟气在线监测数据、应急预案备案资料等。
在获悉资料的情况下,建设单位或者委托技术机构开展自查工作,主要针对环保手续履行情况、项目建成情况和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如发现环保手续不全,应及时依法依规办理;如发现项目建设发生重大变动,应及时履行变更环评手续;如发现环保设施未同步建成,应提出整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