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人民防空地下室电气系统设计

2021-11-27 09:15王连滨
家园·建筑与设计 2021年14期
关键词:配电箱人防电站

王连滨

摘要:通过个人设计经验总结,阐述民用建筑人防工程各电气系统设计的要点,对设计中常遇到的问题进行解析,并提出个人观点,供相关从事人员参考。

关键词:人防工程、电气设计

引言

近年台海形式,中美关系,中印边境纠纷等国际关系日益紧张,作为人民日常生活最为贴切的防空地下室,应受到更大的重视。人防设施包括人员掩蔽场所、物资库、发电站、应急医院等场所,笔者根据以往民用建筑人防工程设计过程中经验进行总结,并归纳设计过程中常见的疑惑及疏虑。

1 系统设计中常见疑惑

1.1 如何确定负荷等级?

不同人防功能需要按类型依据GB 50038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分别对人员掩蔽场所、专业工程队、救护站、物资库等功能进行单独供电负荷等级分析,确定各场所用电负荷的供电负荷等级。

1.2 对于战时一级负荷,是否需要设置蓄电池组供电?

对于一、二级负荷是否需要设置蓄电池,在GB50038中已经有了明确规定,对于引接区域电源的防空地下室,其一级负荷应设置蓄电池组,对于无法引接区域电源的防空地下室,其一、二级负荷均需设置蓄电池组作为备用电源,且蓄电池组的供电时长不应小于隔绝防护时间。特别注意的是防空地下室内如果设有固定电站,对于一、二级负荷均可不设置蓄电池组。

1.3 蓄电池组容量如何确定?

蓄电池组一般与末端配电箱配电间内,其容量根据其所带负载的1.2倍确定。

1.4 管线穿越人防墙采用哪些措施?

管线穿越人防隔墙有防护密闭和密闭两种措施。当在防空工程内穿越人防墙时,可只采取密闭措施;当由防空工程穿越至非人防空间则需按防护密闭设施设置。

1.5与防空工程无关的电气,能否穿越防空工程?

在GB50038中规定了与人防工程无关的管道不宜穿越人防围护结构,特别强调了污水管、雨水管、燃气管不得进入防空地下室。但未对电气相关管线做出明确规定,即无人防工程无关的电气管线,特别是给上部建筑供电的管线,可以穿越防空地下室的维护结构。对于此条规定,笔者仍建议除非不可避免,无关的电气管线不建议穿越防空地下室的围护结构。该做法会导致防空工程施工工作量增加,特别为上部供电的电缆,一般是通过口部进入到竖向进到,但是口部区域防护门较多,墙面长度较短,结构暗柱较多,而此类线路所需的预埋管较多、管径较大,会在同一位置出现大量预埋管,导致无法施工的情况。

1.6 三种通风方式信号如何设置?

在战时风机房、排风机房、防化通信值班室、值班室、柴油发电机房、电站控制室、人员出入口嘴里一道密闭门内侧需要设置三种通风方式的灯箱和音响。但该规定有前提是对设置了清洁式、滤毒室、隔绝式三种通风方式的防空地下室需要设置,对于未设置三种通风方式的场所,如人防汽车库则不需要设置。

照明设计如何进行平战转换?

战时需要进行改造的场所,常见的如水泵间、干侧等,平战转换根据战时建筑局部重新设计照明灯具,并由单独回路引接自人防单元的照明配电箱。平时为停车库战时为人员掩蔽场所的工程,因平时车库的照度一般为50lx,战时人员掩蔽场所为75lx,故在平战转换设计时,可通过战时将部分单管荧光灯改造为双管荧光灯的方式,使人员掩蔽场所照度满足要求。

配电系统应如何进行平战转换?

配电系统平战转换一般在末端配电箱进行,一般通过平时电源与战时供电电源转换来实现。对于平时为一级负荷的负荷,在末端设置双电源互投后设置投切开关进行平战转换。其他负荷等级的配电箱可在末端配电箱对市电和战时电源互投即可。除了在末端配电箱进行互投,还可在总箱或电站内对进行市电与区域电源的转换。两种做法皆可,不过笔者建议在末端配电箱进行转换,该做法可以减少供电半径。

各人防单元电气系统应自成系统。

各人防单元按独立供电系统设计,虽然在GB 50038中本条为不是强制性条文,但笔者仍建议执行。对于一般人员掩蔽场所,一般2个单元为一个平时防火分区,对于包括应急照明设计,消防系统设计各方面均按单元独立设计,避免出现不同人防电站或配电房出线供电交叉。其次对于物资库之类,一个防护单元可能有两个防火分区,建议按防火分区独立成配电系统。

是否设置柴油电站,该如何设置?

满足场所为中心医院、急救医院或建筑面积大于5000m2的救护站、防空专业队工程、人员掩蔽工程、配套工程等防空地下室,需要设置柴油电站。

2 设计中疏漏的问题

2.1 将穿越人防墙的管线集中在同一处。

进行配电路由设计时,将管线集中在同一处,或在人防门两侧的墙、密闭通道的侧墙穿越,会导致施工无法完全按照设计意图施工。也可通过分散敷设的方式进行路由设计,避免在同一路由穿越人防墙时套管控制在12根内,以6~8根为优。笔者在某人防工程设计之初,因在一个墙面上有25根管径从32~150管径的预埋管,导致工程无法施工,不得已变更修改路由。

2.2 由防护区引至非防护区的照明配电线路,漏设短路保护装置。

在GB50038中规定由防护区引到非防护区的照明电源回路,当防护区内和非防护区灯具公用一个电源回路时,应在防护密闭内内侧、临战封堵处内侧设置短路保护装置,或对费防护区的灯具设置单独回路供电。这个错误一般出现在人防出入口,进入非防护区的位置,将短路保护装置设置在外侧或漏设的情况,笔者在以往设计过程中校对时,总能发现类似,属于设计人员对规范理解不到位造成。

2.3滤毒室内插座设置有误。

在GB50038中規定,需要为每个过滤吸收器,在其风口取样点附近距地1.5m处设置一个单项三孔插座。由于设计人员于通风专业沟通不到位,经常会出现少设、漏设的情况。

2.4 对于设置在清洁区外,但需要进行检查或控制的设备,未在清洁区设置相应检查、控制装置。

人防工程设计中,设计人员应了解清洁区与染毒区的概念,GB 50038中规定对染毒区内需要检测和控制的设备,除应就地检测、控制外,还应在清洁区实现检测、控制。一般在战时出入口,会设置排水井,控制柜一般设置在染毒区,此时需要在清洁区内设置控制该装置的设施。对于人防电站,控制室为洁净区,发电机室一般为染毒区,发电机室内的排水泵,风机柜,柴发启动柜均可在控制室内控制。

2.5防爆波电缆井的设置有误。

对于战时需要引接至区域电站的人防工程,均需要设置防爆波电缆井。但对于设有固定电站的人防工程,一般设计人员均不会设计防爆波电缆井。但固定电站一般会作为区域战时电源,在这种情况下,是需要设置防爆波电缆井,并预埋相应的管道,使固定电站实现区域电站的功能。

2.6 固定电站柴油发电机的容量和数量有误。

GB50038中规定固定电站站内柴油发电机组不少于两台,且不宜多于四台。规范对发电站的台数下限做了明确限制,其上限做规定确为宜条,但笔者建议发电机组的台数控制在4台以内。

首先,单台发电机组的容量大于120kW,小于300KW,当设置4台300kW的发电机组时,其所需的进排风量、排烟量较大,不易设置相应的井道。其次,一般一台300kW的柴发可为5到6个人防单元供电,4台发电机组可为24个人防单元供电,其供电半径及范围已经很大,其配电路由上有大量预埋管需要穿越人防墙,不利于施工。

3 结语

在人防工程设计过程之中,设计人员应对规范进行详细的解读,熟悉其余工程设计专业人防设计的一些做法对本专业的影响。笔者通过个人工作中常遇到的困惑及常犯的错误进行总结,尽管不尽全面,希望能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一定的借鉴。

参考文献:

[1]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等. GB50038-2008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内部发行,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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