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刊编辑 朱焕焕
金融在现代经济中具有核心地位,随着“三农”日益备受关注,加大金融支持农业,将为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促进农民增收提供有力支撑。农业乃国民经济的基础,是亿万万人民的口粮之源,而农业金融便成为农民腰包鼓起来的路径之一。我国农业金融起源最早来自于民间“高利贷”。据《周礼·地官·泉府》中记载:“泉府掌以市之征布,敛市之不售,货之滞於民用者”,描述的就是当时的借贷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农业金融的发展基本是伴随从农业合作社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转变而转变的[1]。关于什么是农业金融,国内这方面的论述也不少,但没有统一的定义,比较有代表性的说法是,农村中以农业为主、包括非农产业在内的资金融通活动,在实际工作中指农业贷款和结算服务。从国外的有关理论(如美国N·G·纳尔逊著的《农业金融学》等)和实践来看,农业金融就是为农业和农业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活提供一切金融服务的活动。服务对象十分明确,即农业、农民及其相关组织[2]。也有说,农业金融是指在农村经济体中以农业为主,但包含非农产业在内的资金融通与流动的行为,即在农村中以农业为主、与农业效益存在关联的资金的借贷和使用。这里我们需要明确农业金融≠农村金融,农业金融属于农村金融的一部分。农村金融是指农村作为一个整体经济体,在这个经济体中所产生的所有与农村经济存在关联的资金融通行为,即农村金融就是农村的金融,服务对象是整个农村社会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