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劲光,张信春
(1.武汉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3;2.苏州市供销合作总社,江苏 苏州 215000)
根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中的定义,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1]。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对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垃圾减量,提升城市管理,构建生态文明有着重要意义。在全国大力推进垃圾分类的背景下,再生资源回收的重要性更加凸显。
随着中国的城市化,城市产生固体废弃物量非常巨大,每年新增100亿t左右,历史堆存总量高达600~700亿t[2],相当部分城市陷入“垃圾围城”的困境[3]。为缓解生态环境压力,当前我国正以空前的力度推行垃圾分类制度。2017年3月,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发布《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底,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要达到35%以上。
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密不可分,再生资源的增量就是垃圾的减量,更好地实现回收再利用是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目标。
在政府部门中,再生资源一直不是一个为人熟知的概念,这也就导致政策的制定者、执行者对这项工作的性质、定位的认识时常不到位。对该项工作的重视程度不一,政策供给不足,执行不理想,工作边缘化。郑梁珠[4]认为,许多大城市管理者存在较严重的重生活垃圾、轻再生资源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