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伦理危机下的非洲甜心“丽兹”

2021-11-29 00:44查伟懿
安康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关键词:博茨瓦纳伦理身份

查伟懿,卢 敏

(上海师范大学 外国语学院,上海 200030)

一、引言

《博茨瓦纳女性书写》 (Botswana Women Write,2019)是博茨瓦纳首部女性作品选集。该文集所收录的作品囊括了小说、诗歌、戏剧、访谈等,且题材广泛,直面非洲女性普遍存在的问题,也因此反映出由这独特的社会、政治、文化带来的多样性和挑战。《丽兹》是其中一篇短篇小说,作者西索洛·图梅迪(Seatholo Tumedi)现为博茨瓦纳大学英文系教师,研究领域集中在非洲女性文学,大众文化,书面和口头文学研究。“伦理困境”是女性文学作品常见主题之一,非洲文学亦不例外。《丽兹》以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博茨瓦纳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前途光明的女孩蒂波合(Tebogo)因造化弄人而沦为妓女丽兹(Lizzy)的故事。那么其主人公蒂波合,是如何一步步堕入伦理道德的深渊变为丽兹?她又如何在博茨瓦纳社会巨变的背景下触动了一个复杂而普遍的议题——作为弱势群体的女性在后殖民社会中的生存困境?

要回答这些问题,首先要回到小说文本。本文拟从文学伦理学角度分析作品伦理特性,在《丽兹》的文学和历史语境中作出公正的阐释和判断,从伦理的视角出发,立足伦理现场,对小说中的伦理环境进行梳理。“非洲甜心”的伦理身份转变是贯穿《丽兹》的叙事主线,伦理环境的变动引发人物的伦理困境的产生,由此带来一些系列的伦理选择以及伦理意识的混乱。这篇非洲特色鲜明的小说,作为一篇警示故事,其魅力主要源于作品中一系列伦理事件带来的思考启示。

二、伦理环境与困境成因

文学伦理学批评“强调回到历史的伦理现场,站在当时的伦理立场上解读和阐释文学作品,寻找文学产生的客观伦理原因并解释其何以成立,分析作品中导致社会事件和影响人物命运的伦理因素,用伦理的观点对事件、人物、文学问题等给以解释”[1]14。重返《丽兹》的伦理现场,正直博茨瓦纳社会巨变之时。主人公蒂波合(Tebogo)一连串的意外均发生在1966年博茨瓦纳独立后不久,现在的博茨瓦纳因钻石而成为非洲经济强国之一,但在1966年独立之初,英国殖民政府留给他们的只有一穷二白。国家的独立带来以首都哈博罗内为首的都市开始兴起,精神需求与物质需求空前高涨,殖民文化的遗毒与传统的糟粕在此碰撞融合,社会浮渣泛起。

小说最重要的伦理环境在于主人公蒂波合(Tebogo)中学时意外怀孕辍学以及年少丧父而导致的人生路径急转直下。出身于博茨瓦纳农村的蒂波合是家中独女,三口之家和谐稳定,父母对其寄以很高的期望,父亲竭尽所能供其读书上学,她也不负众望在学业上遥遥领先。蒂波合的优异成绩一直延续到中学,中学时邂逅了男友泰比(Thebe),情窦初开的年纪却对性知识不甚了解,二人偷吃禁果只会让人生逐渐失控。爱情与婚姻本是两回事。年少的蒂波合并不了解现实的残酷性,无法理清爱情与婚姻之间的界限。泰比的策略是甜言蜜语和畅想未来——他总称她“我的太太”或是“我温柔的皇后”,“70年代末我们就结婚,就这样!”[2]210承诺来自少年对爱情的懵懂认知与对自身能力的高估,幻想湮灭,随之而来的还有学校的一纸驱逐令,回家的当天,父亲又因意外车祸身亡,家庭失去了经济支柱。金钱成了压倒蒂波合的最后一根稻草,也是她堕落的开端。首先出现的便是身份的快速转变。父母子女的伦理结构为二元结构,丧父导致稳定的二元结构遭到破坏,与此同时,蒂波合自己也即将为人母,但两代亲子关系中,父亲均不在场,赡养母亲与哺育孩子的重任都落在她一人身上,这也是她伦理选择的客观要求,走出农村,去往都市求职成了首要选项。

聂珍钊强调:“伦理环境就是文学产生和存在的历史条件。文学伦理学批评要求文学批评必须回到历史现场,即在特定的伦理环境中批评文学。”[1]19独立后的博茨瓦纳,城市快速发展,由此也催生出更多工作机会。然而蒂波合因辍学带来的结果是基本技能低下,工作经验缺失和极为有限的职业选择,辛勤操劳依旧拮据,甚至没有多余的钱寄回家。蒂波合不是能靠一技之长讨生活的女性,还要承载着社会对女性不合理的剥削。博茨瓦纳作家贝西·黑德曾说:没有哪个男人比茨瓦纳女人劳作更辛苦,因为整个大家庭食物供给的重担全部落在女人身上[3]。随着耕种方式的改善,男性逐渐控制了农产品的售卖及土地,农村的女性也逐渐失去经济上的控制权。未婚妈妈的生活得不到保障,农村女性只能依赖家庭成员和极不稳定的收入。“其最终结果就是这些女性必须想办法赚钱养活自己和孩子,且常陷于贫困当中。”[4]现实传统使然,在商业化的城市,她不得不重新选择自己的身份定位。她们有三个基本选项:结婚,仍旧处于传统的层面;可以从商,在经济上有自己的发言权;或者沦为妓女[5]。聂珍钊指出:“在文学文本中,所有伦理问题的产生往往都同伦理身份相关。伦理身份有多种分类,如以血亲为基础的身份、以伦理关系为基础的身份、以道德规范为基础的身份、以集体和社会关系为基础的身份、以从事的职业为基础的身份等。”[6]263-264由此,小说中蒂波合的问题在于其职业身份、社会责任与传统社会道德规范相冲突:妓女职业在任何一种文化中都饱受诟病,但却是深陷生活困境的蒂波合获取收入、养育家庭的渠道,却也因此导致伦理身份变化,将她引入伦理困境。

文学伦理学批评理论中,“伦理身份是评价道德行为的前提。在现实中,伦理要求身份同道德行为相符合,即身份与行为在道德规范上相一致”[6]265。从文学伦理学批评视角看,蒂波合的职业选择是一个具有转折性质的伦理事件,使她的伦理身份发生根本改变。波伏瓦对妓女职业的合理性有过论断,很多时候,她们并非找不到其他谋生方式,只是这个职业“在许多女人看来不是最令人讨厌的职业之一”[7]369。蒂波合逐渐偏离道德约束的选择有社会因素,也有其自身的惰性,与之相似的是萧伯纳戏剧《华伦夫人的职业》,华伦夫人同样干过苦力,曾经的她也想靠辛勤的双手谋生,一系列生活的摧残后,她意识到要保持自尊,就不能挨饿,必须攒钱,华伦夫人将保持自尊的希望寄于皮肉生意,而这一希望的寄主本就毫无道德尊严,在成功说服自己后又企图偷换概念为自己开脱。蒂波合的逻辑则更为简单:她要养家,养孩子,家庭职责反而成了突破伦常的挡箭牌,博茨瓦纳家庭社会的不足之处也昭然若揭。

在博茨瓦纳传统文化中,有男性成人仪式(bogwera)和女性成人仪式(bojale),男女青年都会接受关于婚姻、生儿育女和承担责任等的相关教育[8]。但在许多受过教育的人看来这种仪式百害而无一利,尤其是殖民时期基督教的广泛传播更是破坏了这种传统的延续,信仰基督教的人甚至会教育子女这种仪式相关的内容都是异教徒行径,应当被摒弃[9]。传统教育环节缺失,而殖民者的教育体系又不公开讨论性知识,随着青少年的性成熟,对西方文化糟粕并不具备足够分辨能力,以性泛滥为时髦追求,家庭职责生儿育女等关系到人们生活发展的重要内容得不到传播,乃至今日的博茨瓦纳,这种情况还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其特殊的婚姻家庭观念也由此得以凸显——“茨瓦纳文化中这种婚姻与性的非统一状态必然产生很多非婚生子女和单身妈妈……对茨瓦纳女人和女方家庭来说,承担养育责任几乎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10]85。个人困境的成因与伦理身份的转变有关,社会伦理环境的恶劣也是其无法超越自身局限的客观因素。蒂波合是个畸零人:她可以是执着的,在人生的下坡路上如西西弗斯般徒劳挣扎;也可以是放纵的,一步步说服自己将不合理判定为合理。

三、伦理选择与伦理身份的交锋

中学时的意外怀孕确实在蒂波合意料之外,但她并没有选择堕胎继续学业而是将这个意外的生命带到了世界,走出家门,承担起家庭职责。之后也曾有过一次意外怀孕,但这次并没有选择留下,与第一次不同,这个淫乱罪恶的产物在丽兹的观念中并没有存在的理由。两次不同的选择,既是法律的规约,但其中也有深层文化的较量。从道德层面看,丽兹承担起了作为一名母亲、一个女儿的家庭社会职责,却选择了无论法律层面还是社会层面均极不道德的妓女职业,而她的堕胎行为在社会道德伦常角度能够得到理解包容,却有违法律规约。作为一种历史批评方法,文学伦理学“主要运用辩证的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研究文学中的道德现象,倾向于在历史的客观环境中去分析、理解和阐释文学中的各种道德现象。”[11]因此,为了解这两次截然不同的伦理选择就必须回到当时的伦理现场,在客观历史语境中,审视其行为的动机与目的,进而在道德层面作出公正判断。

1929年英国出台《胎儿生命保护法》 (Infant Life Preservation Act 1929),严禁任何形式的堕胎行为,直到1967年英国《堕胎法案》 (Abortion Act 1967)的出台,才适当宽松。英国本土的法律政策对博茨瓦纳这样的殖民地法律建设产生深远影响,直到今天博茨瓦纳法律仅允许因出于保护妇女身心健康时才可以堕胎,适用情况为因强奸、乱伦和其他致命伤害下的孕妇。丽兹本人的堕胎也是由传统妇科医生(bush gynaecologist)帮她解决。少女时期的丽兹一连串的意外都发生在社会、学校和医院的“监视”之下,前有学校严厉的规章制度,后有法律的规约高悬于顶。为娼后的丽兹本就游走于法律边缘,律令之光也照不到她的角落。波伏瓦曾借施特克尔的话总结道:“禁止堕胎是不道德的法律,因为它每天、每时每刻都要不可避免地被践踏。”[7]313-314不合理的法律与女性的现实生存处境形成明显对立,造成的后果却由女性承担,立法者多以胎儿生命权利为借口,却绝口不提之后的生存生活等权益。玛格丽特·奥利维亚·利托(Margaret O-livia Little)指出,有些女性并非不想要孩子,而是自己糟糕的现实处境并不能够给孩子提供应有的生活,特别是在贫困及性别歧视严重的国家,女性还要担心万一生的是女儿会承受与她相似的痛苦[12]。在博茨瓦纳传统文化中,女性生儿育女是对她们自身的肯定:对性行为也极为包容,但对性行为的包容大度并不意味着对皮肉生意的包容。两情相悦,彼此给予和付出是两性关系的道德基础,但它不是婚姻的保障或枷锁。与此对立的是卖淫嫖娼,肉体和金钱的交易被认为是不道德的[10]85。传统的生育观念与道德观在此形成碰撞,现实的处境是个无解的悖论。穿着讲究的丽兹与初出农门的她判若两人,对自己的现实处境有足够认知。出入这类风月场所的男性均为穿着体面的中高收入群体。丽兹经济的实力或许能为子女提供良好的物质生活,但子女需承担母亲的污名。她两次截然不同的选择,主要可归因于她个人的伦理规范,社会传统对女性职责过高的期待和要求已经超出她所能承受的范围,纷繁的商业经济下,人物的现实生存处境早已不能用落后的农业经济中产生的习俗观念对其进行评价,思想的转变总是落后于环境的改变,即使社会已发生巨大变化,思想一如沙漠植物根深蒂固。回归当时的社会背景,无论何种选择丽兹始终都属于道德法律弱势一方。

丽兹的伦理选择表面看是道德与法律的冲突下,个体在伦理道德范围内所能做得最好选择,但本质上却是殖民导致传统道德规范遭到破坏,独立后的新秩序未能及时建立,社会处于混乱状态导致的一系列后果投射在个体身上的缩影。博茨瓦纳虽为非洲南部内陆国家,但并不封闭,长久以来受西方文化侵染,骨子里向西方文化倾斜,就连丽兹初识男友泰比,也仅是因为他走路的姿势像美国明星约翰·特拉沃尔塔(John Travolta)[2]210。殖民时期,受基督教传教的影响,女性教育的目标就是把她们培养成贤妻良母[13]。然而,殖民时期人们接受的则是对男女道德有着双重标准要求的基督教教义。此种价值观一旦进入后殖民时期的第三世界其后果则是让女性处于更加弱势的位置,同时也培养了殖民地人民对本土历史文化的否定。独立后的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本土化计划”(localization programme)以促进经济的振兴发展,其中一项便是提高公务员工资。社会经济巨变的背景下,一部分上流社会的体面人物,出入高档的风月场所成了权钱能力的象征,也正是这些人操纵着社会的走向。

博茨瓦纳是传统的父权社会,男性从小就被教育比女性更优越,却未能承担起对家庭社会应有的责任与义务。丽兹在生活中的悲剧性和她生存其中的人类现代伦理生存秩序的变化有关。正如乌干达诗人理查德·恩蒂鲁(Richard Ntiru)所说对男性而言“支票就是性的通行证。”而这背后的污名都由女性承担。女性地位的低下及男性责任的缺失不仅仅存在于博茨瓦纳,非洲南部地区,乃至整个非洲大陆都极为普遍。丽兹的思考力不足以质疑社会本身的不合理性,坠入城市的物欲陷阱后,即使一步步滑落生活与道德的底层也有理由为自己开脱,其姓名的转变更是为职业合理化做支撑。姓名是一个人在社会中的身份代号,其背后暗含父母长辈的希冀,也是民族文化的体现,蒂波合((Tebogo))在茨瓦纳语中意为“感恩”,改名的建议来自丽兹的行业导师格拉蒂斯——“我爸妈不知道家里有什么格拉蒂斯……我们要接待的人都喜欢英文名字。从现在开始你就是丽兹”[2]213。改名,一方面是职业要求,另一方面则是向亲人掩盖她们的工作真相,这是传统文化所摒弃的职业,但英文语境却给了她藏身的空间,传统道德约束也因此消解,姓名的假面具成了她游走在这灰色地带的一道屏障。

四、伦理意识与道德批判

丽兹并非一开始就心甘情愿屈服命运,她也曾有过挣扎与斗争。一方面她是生活的受害者,另一方面又有强烈的精神理想与自我意识,在抗争中不断寻找精神身份,但终究不可避免地走向伦理边缘。文学的根本目的“在于为人类提供从伦理角度认识社会和生活的道德范例,为人类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提供道德警示,为人类的自我完善提供道德经验”[6]14,由此可见,丽兹的反抗与最终选择都是在伦理意识的驱动下完成的。

丽兹第一次“出卖”肉体并非自愿。还是保姆的丽兹在结束一天的辛劳后,步行回家的路上被人所骗,并在她上车后实施了强奸,留下十普拉(Pula)钞票,之后才将她送回[2]212。严格说来,这是她第一次遭遇身体上的侵犯,中学时期的性经历不过是偷吃禁果美妙恋爱的一部分,多年后在酒店大厅想到此事,仍不失为一段美好回忆。十普拉是她当保姆两个月的薪水,但她同时意识到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人格羞辱,规划用钱的想法甚至引发良心的不安,并为此羞愧:“她多怨恨自己啊!”[2]213之前辛苦维持的自强与自尊一下子就破灭了,以致“她撕心裂肺地哭了一整晚”,最后将钱烧为灰烬,才感到一丝安慰[2]213。

丽兹的经历本质是伦理失衡的故事。她的抗争从她离开家乡的那一刻就已经开始。她拒绝由肉体带来的施舍,烧纸钞,是维护自尊的最后挣扎,摧毁一个经济窘迫的边缘人只需施舍10普拉。在工作选择极为有限的情况下,苦力活儿的收入和这“快钱”比起来显得不识时务。堕落后的丽兹,所识不多,但头脑清醒,她享受着这份“买卖”带来的物质上的好处,也因自己“物”的身份饱受屈辱,但她并未因此一蹶不振,她会吸取教训保护自己并制定规则,且只为特定人群服务。她接受了这种财色交易的行业规则,金钱至上的实用主义是弱势群体在城市的生存法则。丽兹借由道德伦理上“堕落”的身份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依借自我的职业原则“很快站到了事业巅峰”[2]214,她以身体为资本与男性客户之间实行的是心甘情愿、各取所需的买卖,看似平等的商业交易,实则掩盖了其道德的溃烂,伦理的颠覆。身陷城市商业资本最底层的丽兹不是没动摇过:“我现在就要把这工作辞了。”[2]214但当出手阔绰的顾客进来时,她一转念:“金钱的力量!”[2]215此时的丽兹早已不是最初为生活费发愁,入世未深的应召女郎,早已过了基本生活需求阶段,舍本逐利的经济头脑掩盖不了其花瓶本质,而精致的花瓶才是这个巨变社会中男性炫耀资本的最佳替代品,她也深谙此道,甘愿以貌取财,买卖双方都置道德律令于不顾。社会伦常对其思想行为会起到规约作用,以维持正常的道德情操,然而面对现实需求,她也毫不犹豫放下道德的包袱。

聂珍钊指出“从文学伦理学批评的观点看来,几乎所有的文学文本都是对人的道德经验的记述。”[1]20中西方文学传统中,作家会将女性的幸福挂靠在财富与婚姻这两条出路上,道德经验也得到了最为直观的体现。简·奥斯汀在《傲慢与偏见》中感叹好丈夫的重要性;伍尔夫认为女性要自力更生,必须有钱,还要有属于自己的房间;《德伯家的苔丝》中,苔丝也曾暗暗寄希望于恶少亚雷克:“如果她是自由身,能答应嫁给有钱的亚雷克,那会是什么情况呢?那她一定能完全出人头地”[14]。嘉莉妹妹利用德鲁挨和赫斯特伍德,为自己追求名利欲望铺平道路,她作为女性个体的自由抗争之路,从最初的依附到最后独立人格的转变都是建立在占有与主导之上。杜十娘纵有万金也逃不过封建礼教的压迫,仍将希望寄于传统婚姻,只是所遇并非良人,枉送了卿卿性命。在博茨瓦纳,婚姻极为繁琐,不少部落还保留着结婚时男方必须支付bojadi(彩礼)这一习俗,通常是几头大型牲畜,主要是牛和绵羊。高昂的婚姻代价也是丽兹不可能像上述女性人物将未来生活寄希望于婚姻的重要原因,丽兹的反抗是无力的,她想逃离当前的处境,但总有无形的手将其捕获,她对物质的需求欲望与其作为一个社会人的现实能力极不匹配,只能寄生于制度暗处,在不合理的父权制规约下以最便捷廉价的方式出卖原始资本,做一个道德的逃兵。从伦理道德角度看,丽兹的选择经历都是在其伦理意识驱动下完成,“文学的本质是伦理的艺术”“教诲是文学的本质属性”[1]12,小说通过调动读者自身经验,从而完成历史互读与评判。

五、结语

对丽兹而言,其人生转变上的时间空间跨度暗合天堂/地狱二元对立的结构,她不可避免地成为时代洪流下被践踏的微小个体,性格缺陷,家庭变故,社会道德风尚的腐败,制度的不完善不合理,均是将其推入风尘的无形力量,她的退让和反抗正如小说的叙事方式一样,回忆与现实交织,两根主线推进发展,同时也提出了辨析读者自身伦理处境的现实要求。这种要求,不是急于对文中人物的行为下定论,而是应如何在复杂交错的特定时空之下判断他人。非洲甜心丽兹并未丧失作为独立个体的自觉,她是在精神伦理危机下寻求突围,在人伦社会崖边挣扎着寻求自洽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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