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宵宵,胡祥琴
(山西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山西 太原 030032)
西晋短暂统一之后,中国再次分裂,经东晋、十六国后,刘裕、拓跋焘分别建立了政权,形成了南北政权对立的局面,中国历史进入南北朝时期。此时期,南北朝为了维护自身政权的合法性,采取各种方式争夺“正统”地位。由于北魏是鲜卑族建立,因此使得这一时期的正统之争具有“夷夏之辨”的色彩,也使得“正统之辨”更加复杂化。南朝抓住北魏在民族身份上的劣势,强调夷夏之别。《晋书·石勒载记》载:“自古以来诚无戎人为帝王者”,[1](P2715)南朝始终将北魏视为夷狄,就是为了剥夺其成为“正统”帝王的资格。南北双方利用各种手段争正统,史书就是其中之一。沈约《宋书》直言北魏为“索虏”,充满歧视、贬低的意味,行文之间不断强调北魏政权的残暴无德。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魏书》创立。魏收将与北魏有关的其它民族政权编入“民族传”,共九卷。民族传记载的对象大致可分为三类:第一,关于十六国政权的记载;第二,关于东晋、南朝的撰述;第三,对边疆其他民族的记述。这样的叙事安排,在很大程度上是为北魏争正统,从而证明北齐的正统性。
《魏书》各部分都具有“正统之辨”的色彩,“民族传”也不例外。不论是“民族传”的标目、史论还是具体内容都成为魏收为北朝争正统的工具。《魏书》“民族传”中争正统的方式可谓全面多样。
(一)正统意图明显的各民族列传标目 白寿彝先生认为标目“是在一部书里,按照不同的具体内容分别标出题目来……司马迁的书在他生前虽还没有《史记》的名称,但书中个篇已各有标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