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丽丽,戴梦圆,李东风
(1.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杭州310018;2.河海大学商学院,南京211100)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但在城镇发展规模扩大、人口数量增加与产业规模扩张的同时,水资源消耗量及废污水排放量不断攀升,对水环境承载力造成巨大压力[1]。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但过快的城镇化发展速度极有可能突破区域水环境承载力的极限。因此,如何将水环境保护理念融入新型城镇化发展过程,妥善处理水环境承载力与城镇化建设的关系,协调发展进程,成为区域高质量发展亟须解决的重要问题。
水环境承载力是指一定时期与具体区域范围内,在某种状态下水环境能够支撑经济、社会系统以及生态环境系统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阈值[2-4],是衡量区域经济社会与水环境协调发展程度,判定区域可持续发展状态的重要指标[5]。现阶段学者对水环境承载力和城镇化发展关系的讨论和评价主要从三个方面展开。一是水环境承载力对城镇化规划的约束,当区域水资源、水环境系统受到城镇化进程威胁时,区域水环境承载力会对城镇化发展和规划起到约束和胁迫作用[6-8]。许长新等构建水环境承载力约束下的区域城镇化发展合理速度分析模型,运用2006-2017年江苏省相关数据,得出到2030年,在政府对水环境不同管制力度的情形下,江苏省应保持的城镇化发展合理速度[9]。二是城镇化发展对水环境承载力的影响,城镇化带来的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聚集,将提高技术创新和技术扩散的速度,从而加快传统工业向高新工业转变,城镇化的技术效应凸显[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