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富彬 孙吉祥
摘 要:检察机关通过强化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强化司法为民理念维护民生民利、强化多元协作推动融合共治等方式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在实践中,仍需进一步优化协调配合机制、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强化现代科技支撑。检察机关应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构建协作配合机制,继续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扎实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关键词:市域社会治理 检察机关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智慧检务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1]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强调,要不断提升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打造新时代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检察版。[2]为更好提升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笔者以聊城市检察机关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的具体实践为例,通过总结地方检察机关的经验做法,反思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建议,以期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一、地方检察机关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的实践探索
(一)强化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依法办案是检察机关服务社会治理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聊城市检察机关找准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的切入点、着力点和发力点,围绕“四大检察”,不断完善法律监督的范围、方式、程序,强基固本、提质增效,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促进提升服务保障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