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制拆迁及行政赔偿案件争议化解的思考

2021-11-29 09:12吴斌
中国检察官·经典案例 2021年10期

吴斌

摘 要:人民检察院办理未经人民法院实体审理的行政赔偿监督案件,依据行政委托关系确定行政机关为赔偿责任主体的,可以促使双方当事人在法定补偿和赔偿标准幅度内达成和解。对于疑难复杂行政争议,应当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凝聚化解行政争议合力。

关键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行政赔偿 一体化协作 促成和解

一、案件难点与办理思路

(一)构建四级联动格局,畅通与行政争议双方对话渠道

1.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最高检”)领导带案下沉。2019年12月,最高检分管院领导亲自带队到监督申请人陈某家中,与陈某進行近3个小时的交谈,全面细致地了解案件情况,听取了意见诉求,并耐心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历经7年诉讼之路,陈某感受到一份来自最高检的不一样的检察温度。在与陈某长谈后,办案组与区政府负责同志进行座谈,听取地方政府对案件的处理意见,表明了最高检对此案的关注,传达了推动此案化解的坚定决心。

2.省市区层层压实责任。省市区三级检察机关主动承担化解行政争议的主体责任,落实检察长、检察官包案制度。明确由检察长作为包案人,分管领导和行政检察部门负责人紧跟案件,全程掌握案件化解进程。省院检察长密切关注化解进展,要求盐城检察机关认真落实高检院指示精神,积极争取行政争议地党委政府支持协助。盐城市检察院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发挥属地区位优势,检察长多次向市委主要领导汇报上级检察机关对案件化解工作的指示要求,并数次与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沟通,充分利用身边一切资源,推动案件化解进程。在检察机关牵头组织下,省、市院分管检察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先后多次与区政府领导、有关部门召开化解工作联席会,共同研判化解方案可行性,商讨具体化解举措,稳步推进化解工作。

3.市区合作组建办案团队。在化解工作开展之初,盐城市、区两级院组建了由两级院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陈某案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办案团队,统一部署、上下沟通、合力开展化解工作。同步制定陈某案行政争议化解总体性方案,并随着化解工作的逐步深入,及时加以调整,指引整体化解工作有序开展。区检察院成立由院“一把手”牵头包案、业务骨干具体承办的集指挥、协调、办案一体的工作小组,在充分调查、细致分析的基础上,制定出一整套切实有效的化解措施,为该案得到化解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坚持依法化解立场,争取行政争议双方理解支持

1.以法治思维统一思想。办案之初,争议各方对检察机关推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意义和作用认识不足,存在认知偏颇。监督申请人陈某对检察机关是否真能化解争议颇多怀疑和不信任,认为“检察、政府是一家”,不会真心为其说话,同时又对外宣扬检察机关是他的“靠山”,借机将诉求翻了一倍,化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也使行政机关认为由于检察机关的介入,反而在无形中拔高了陈某的心里预期,大大增加了化解工作的难度。

江苏省三级检察机关及时统一思想,消除各种顾虑,主动开展多方沟通,严肃地向陈某释明检察机关的依法化解立场,明确告知其不合法不合理的诉求不会得到支持,要求其回归理性。同时,与地方政府相关领导和部门开展沟通交流,表明检察机关客观公正、力争双赢多赢共赢的立场。

2.以法治立场争取支持。检察机关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行政争议的态度得到行政争议各方当事人的认可,参与此次化解工作的社会各界逐步认知和接受了检察机关在争议化解工作中的客观公正立场,以及维护公平正义法律监督者角色。

3.以真诚行动传递温度。在化解过程中,检察机关以实际行动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诚心换真心,向监督申请人展示检察机关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初心和决心,也给了监督申请人合法权益可以在这里得到保障的信心。

二、案件办理的启示

(一)积极沟通交流,摸准症结

盐城市、区两级检察院一方面在上级院的指导支持下,六次与地方党委政府进行沟通协调,四次召开化解工作联席会,数十次与化解专班协商解决方案,听取现任对接负责陈某案的行政机关负责人,以及历年参与处理该案的相关人员的意见,了解掌握政府在处理该案中的顾虑和真实想法,阐明依法化解陈某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法律框架内为陈某案得到妥善处理争取地方政府的最大支持,以及所有参与该案人员的最大理解。另一方面,主动协调区司法局帮助陈某申请法律援助,并建议区司法局推荐一名经验丰富的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通过律师的介入,更加直接、深入地了解掌握陈某内心的真实想法,进一步推动陈某走向理性维权、依法维权之路。与此同时,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对争议双方的争议焦点进行梳理,加以分析研判,提出解决办法,并以双方都能接受的方式进行转达。慢慢的,双方关键问题找到了,解决方法也渐渐走向同步,剑拔弩张的对立局面走向缓和。

(二)面对面释法说理,赢得理解

开展化解工作的一年里,陈某案化解办案组先后通过会面、电话等方式接待陈某数十次,认真倾听其诉求,从检察视角释法说理,表明检察机关的立场和态度,详细解读政府提出的化解方案,分析其诉求中的合理和不合理部分。检察机关所做的一切,让陈某看在眼里、记在心头,从开始每次缠访数小时,但不肯与办案组成员互动交流,到通过电话和短信主动询问办案组意见,使陈某从最初的抵触、对抗,到后来的理解、信任,再到对化解争议的接受、期望,这些都是耐心倾听、细致说理近百小时的缓慢沉淀,化解工作局面得以逐步打开并稳步推进。

(三)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促成化解

化解工作是一项综合工程,面对一个持续对抗多年的矛盾争议,仅凭检察机关一方并不能包打天下,必须充分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形成一个广泛地、深入民心的正能量舆论氛围。化解过程中,检察机关主动联系相关部门,先后召开有陈某亲属、援助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街道办等参加的听证会、释法说理会,进一步了解陈某思想动态、明晰其主要诉求,阐明法律规定和国家政策,让陈某听取社会各方意见,放弃超出法律和政策规定的不合理诉求。在检察机关的努力下,通过多元化力量的介入,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其家人也主动配合,共同做通陈某的思想工作、消除其各种顾虑,最终促成陈某与区政府达成争议化解协议,使该持续7年、诉讼8次、信访数十次的行政争议在法律的框架内依法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