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一星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社会科学研究院,河北 秦皇岛 066004)
党内问责制作为一种重要的党内制度,近年来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016年7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为党内问责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2019年9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新时代党内问责实践的快速发展要求理论研究跟上其步伐。正确认识党内问责制与党的政治建设之间的相互关系,对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对于解决党内问责制的现存问题以及引领党内问责制的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九大报告在谈到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时指出,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以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1]。由此可以得出两点重要认识:其一,制度建设要贯穿到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之中;其二,党的政治建设是统领,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以及制度建设都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基于上述认识,本文认为,党内问责制对于保障和促进党的政治建设具有重要作用,与此同时,党的政治建设为党内问责制的制度建设指明了方向,为党内问责制的制度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