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建伟
(苏州科技大学,江苏 苏州 215009)
作为一种全新的高技术农业生产方式,智慧农业具有许多传统农业生产所不具备的优点,发展智慧农业也因此成为了理所应当的策略[1]。任何革新技术的普及都离不开政策的扶植,特别是对于智慧农业这种需要较高成本和技术要求的生产方式而言,推广政策的重要性也就更为显著。如果没有合适的推广政策,则智慧农业的优点很可能只能停留在“可能”层面,不能转变为现实的利益。在制定智慧农业推广政策的时候,应当注重在经济伦理维度上进行制度安排,即在经济因素分配的时候要注重道德性。作为行为规范的经济伦理主要体现为价值观念、道德精神等形式,其所试图调节的对象是经济活动的完整过程,即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2]。对于智慧农业推广政策来说,消费环节并非是需要重点考虑的地方,那么政策所力图指导的生产、交换和分配环节中的道德问题也就成为了我们需要关注的重点。
目前,智慧农业推广政策的根本依据性文件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该规划第四篇第十一章第三节明确指出要提高农机装备智能化水平,大力发展数字农业,还要实施智慧农业工程和“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等行动[3]。在此基础之上,地方也制订了一系列智慧农业推广的具体文件,譬如《重庆市智慧农业发展实施方案(试行)》等,在其中对智慧农业推广做出了更为细致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