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维宏,苑士涛,贾彬,贾慧,董金皋*
(1.河北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0;2.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良好农业保定技术中心,河北 保定 071000;3.河北农业大学科教兴农中心,河北 保定 071000;4.华北作物改良与调控国家重点实验室,河北 保定 071000)
保障农产品安全、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是维护人类身体健康的前提,也是当今政府部门、农业经营者以及消费者共同关注的热点。良好农业源于良好农业规范(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s,简称GAP),它是通过经济、环境、可持续发展一系列措施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健康,是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GAP是一套国际通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控制体系,它基于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理论(hazard analysis critical control point,简称HACCP),最早由欧洲零售商农产品工作组在1997年提出[1],现已被欧盟、美国、日本、东盟和巴西等政府、零售商、消费者以及农产品生产者广泛接受[2~6],成为提升农产品质量、保护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手段。
2001年EUREPGAP标准首次对外公开发布。我国为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打破国际贸易壁垒,也借鉴和参考了国际GAP理念与标准;2002年3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了《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试行)》,GAP率先在中药材生产中推行并开始实施[7];2003年4月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首次提出在我国食品链源头建立“良好农业规范”体系;2005年12月《良好农业规范》系列国家标准对外公布,2006年1月我国的《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试行)》发布,标志着我国良好农业规范(CHINAGAP)认证制度正式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