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 波
(贵州省煤田地质局一一三队,贵州 贵阳 550000)
众所周知,地质灾害带来的破坏性和影响力十分巨大,除了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同时也会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给社会发展以及国家均带来了较大的影响。尤其是如今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过度追求经济效益,忽视了对地质环境的保护,导致地质灾害也频繁发生,给国家以及社会发展也带来了较大的阻碍。鉴于此就必须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重视力度,全方位掌握地质灾害的基本规律,并积极探索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从而有效地预防地址灾害的发生,避免对社会发展产生不良影响。
所谓地质灾害,简单来说,就是指在受到自然地质因素以及人为地质因素的双重影响下,导致地质环境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恶化问题,从而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财产安全以及生存环境带来严重破坏的事件,都被统称为地质灾害。而常见的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地壳活动、水库灾害、水体污染、矿山灾害等等。
根据近几年对我国地质灾害情况的调查分析和总结可以得出,我国的地质灾害具有明显的突发性、破坏性、周期性以及隐蔽性的特点。其中隐蔽性以及突发性,指的就是在发生地质灾害前期,难以察觉和预留与灾害有关的异常或者前兆;地质灾害的破坏性则体现在对建筑物、生命安全、财产安全等方面带来的破坏,也正是由于地质灾害的这些特点,也无形中增加了防治工作的难度,同时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也提出了更大的挑战[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