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翠翠 杨 琳 黄丽萨
有规律、未避孕性生活至少1年,通过不孕因素的常规评估筛查(精液分析、输卵管通畅度检查、排卵功能评估)仍未发现明显的不孕原因可诊断为不明原因不孕症(unexplained infertility,UI)[1]。UI是一种生育能力低下的状态,属于排除性诊断。根据流行病学调查,不明原因不孕占不孕因素的10%~20%。UI的治疗包括期待治疗和积极治疗,应根据夫妇双方的年龄、不孕年限、治疗费用、治疗效果、副作用以及是否有强烈的生育需求等因素给出合理的治疗建议。但积极治疗可能会导致多卵泡发育及多胎妊娠,而多胎减胎易引发一系列伦理问题,本文结合笔者所在单位生殖中心的一个典型案例,探讨诱导排卵和多胎减胎存在的问题及伦理思考。
患者李某,27 岁,职员,丈夫张某,30岁,公务员,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家庭条件良好。于2019 年2月就诊于我院生殖中心。首诊见患者神情焦虑,询问病史,患者初婚2年,感情和睦,性生活正常,未避孕至今未孕,双方父母希望早点抱孙子,在生育方面给予极大的精神压力。患者月经周期规律,量中等,无痛经,无性交痛。自然周期监测排卵有优势卵泡发育及排卵,指导同房,未孕;2018年底,在外院行子宫输卵管造影(hysterosalpingography,HSG)示:双侧输卵管通畅;丈夫精液检查均正常,诊断为原发不孕、不明原因不孕。考虑患者年轻,不孕时间短,但生育要求迫切,建议积极治疗,包括诱导排卵(ovulation induction,OI)、宫腹腔镜检查或者治疗、宫腔内人工授精(intrauterine insemination,IUI)或体外受精-胚胎移植(in vitro fertilization and embryo transfer,IVF-ET)。与患方沟通后,要求诱导排卵治疗,告知诱导排卵可能导致卵巢过度刺激,从而诱发多个卵泡发育,妊娠3胎或3胎以上必须行减胎术,减胎可能导致流产、早产、出血和感染,患方知情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