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丽娜 王云岭 孙洪岩
尊严死亡是西方社会在死亡的医学化背景下出现的一个关于死亡方式的重要观念。所谓“医学化”,就是指把非医学问题界定为医学问题或者障碍并且加以治疗[1]。所谓死亡的“医学化”,则是指死亡原本作为人类社会的一部分被构建成为医学问题,并被用医学的语言去解读和解决[2]。死亡的医学化常常导致对终末期病人过度使用以治疗为目的的医疗干预,而病人常常不愿意接受这种医疗干预,因为这些干预很难让终末期病人受益,反而令他们承受痛苦,失去尊严。尊严死亡有两种含义,一是如傅伟勋[3]所说,“要死得像个样子”;二是指病人的意志选择要受到尊重[4]。傅伟勋是台湾生死学的创始人,在生死哲学、宗教哲学等方面卓有成就,其对尊严死亡的理解非常值得重视。所谓“死得像个样子”其实就是指死得体面,甚至优雅,如临终之时有人陪伴和照料,而不是孤零零地死去;又如临终之时身体完好,没有千疮百孔;又或者更讲究一些,画好精致的妆容,换上最美的衣服,溘然而逝等。与尊严死亡有关系的要素有哪些呢?王云岭[5]118-119认为有三个要素值得参考:第一,病人死亡的时候有没有痛苦?承受疾病带来的痛苦是没有意义的。第二,病人的意愿是否受到了尊重?病人的意愿是病人尊严的象征。第三,病人有没有接纳死亡?终末期病人拒斥死亡,可能会死得心有不甘,从而心理上比较痛苦,因而有损于死亡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