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 超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市情中心,北京 100101)
广义而言,农业文化遗产是人类在历史上创造并传承保存至今的各种农业生产经验和农业生活经验[1],其以物质遗产、农业生活方式、农业技术方式的形式承载着乡土社会的知识经验、情感结构与道德意识。在这种情况下,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为乡土社会的秩序规范提供文化资源。同时,可以通过深入挖掘与科学转换农业文化遗产中所蕴含的理念与文化要素,创新乡村社区软治理手段。目前,关于农业文化遗产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农业文化遗产的概念、系统性、保护与发展等方面。
乡村文化的传统性既包含器物性价值传统,又包含精神性价值传统。以农业物质文化遗产中的茶类农业文化遗产为例,与一般的农业文化遗产系统相比,茶类农业文化遗产系统内部的茶文化是农业文化的重要体现,承载着系统内居民的精神信仰,对其生活方式形成正面影响,是一类兼具自然遗产、文化遗产及文化景观综合价值的较为特殊的农业文化遗产[2]。
所谓农业文化遗产的地方性,包括地方性知识与地方性主体两方面[3]。地方性知识作为农业文化遗产的一部分,具有地方社区的基因,是一种具有系统性地方特色的知识体系。地方性知识能有效展现农业文化遗产的文化肌理与文化脉络[4],没有地方性知识在遗产中的呈现,将会使农业文化遗产失去典型性与唯一性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