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静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在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趋势不断推进的当下,人们对于高校教育教学工作与行政管理工作的关注更多的聚焦在教育教学、实训考务及招生就业风险的管理上,对行政管理尤其是财务风险的管理关注程度依旧不够。但是财务风险作为高校面临的各种风险中的一项,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是无法避免的。
高等学校应当按会计法、预算法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要求,以“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为原则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要做到收入积极稳妥,支出统筹兼顾。同时按财政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编制年度财务决算,加强财务决算数据的审核和收入支出资产存量等情况分析,确保预算和决算管理工作的规范性。
各项收入和支出均应合法合规,全口径纳入学校预算,各类收入按财政部门要求足额上缴国库,各类支出款项做到专款专用,不得隐瞒挪用、坐收坐支。
结转资金是当年已按预算执行但资金尚未完全支付,或未执行或者未全部执行预算,需要在下一年度仍然按原计划继续使用的资金。结余资金是指在当年的工作中,预算目标已经完成而资金未全额使用,或者工作因某些原因发生终止,资金产生剩余。
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流动资产内部管理制度,及时清理结算应收及预付款项,查明坏账产生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