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媛媛
(九江学院 社会系统学研究中心,江西 九江 332005)
唐代尊养老人政策是对先秦汉魏以来中国尊老养老政策的继承、发展和创新,并对宋元明清尊老养老模式的逐渐完善起到借鉴作用,在中国尊老养老文化史的地位可谓是承上启下。在对前代相关礼制的继承和发展过程中,唐代尊老养老政策呈现出营造尊老孝亲和谐氛围、统治者率先垂范和树立社会典范、礼仪和制度约束、对不尊养老人行为进行法律惩戒的特征,使得中国的尊老养老风气在之后的历史演进过程中大致遵循着“导向——示范——约束——惩戒”的良性发展模式,孕育了良好和谐的尊老养老社会风气,具有时代进步性。系统研究唐代尊老养老风气的生成机制,对于全面了解唐代老人状况以及改善当今尊老养老社会风气,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政府的政策导向在良好社会风气形成过程中的作用至关重要,因为它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全民精神追求的潮流。唐代统治者通过实施各种尊养老人的政策来引导全社会塑造尊老养老的美德,营造尊老养老的和谐社会氛围。
“立国之道,始于亲亲。所以厚骨肉之恩,明教化之本”[1]387。通过亲族宗法关系建立起来的社会结构,支撑着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因而统治者十分重视强调崇尚骨肉亲情的美德,以达到教化明、民心顺的目的。古人将孝视为百善之首,在统治者看来,顺应长辈的孝义之人,会更好地对国家尽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