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春丽 林 浩
(中共泾川县委党校,甘肃 平凉 744399)
种子是农业生产中最基本、最主要的生产资料。种子对农业的增产、增收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因此,种子安全事关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大局。加强种子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甘肃省农作物种子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中的内容,及时发现种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对于提升农业和农产品的竞争力乃至国家稳定具有重大意义。
泾川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种子管理工作,坚持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种子市场监管,提升育种创新能力,不断规范品种选育、引进和种子经营行为,深入推进种业体制改革,有效保证了种子质量和粮食安全,为促进泾川县农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泾川县相关政府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通过科技下乡、“3.15”消费者权益日、放心农资进乡村、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等活动,广泛宣传“一法一条例”;抓住春耕春播、秋播秋收等生产关键时间节点,大力宣传假劣种子坑农害农的典型案例;以会代训教育引导种子经销人员诚信守法经营,积极推广优质、高产、抗病品种[1];对执法人员开展相关法律知识讲座,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以上措施为泾川县营造了学法、用法和守法的良好氛围,为依法管理种子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