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彩霞
(济南市新旧动能先行区太平街道办事处,山东 济南 251407)
开展组织农区村集体经济活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型农村的有效途径。其能显著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工作能力,促进基层党组织的团结和健康发展,为人们提供更好的服务,提高对民生问题的解决效率和质量,使更多的人能享受到现代化社会的便利。本文主要对传统农区村集体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并提出针对性解决措施。
目前,在农区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建设过程中,普遍存在管理队伍素质较低的问题,其团队专业性达不到所需要求和标准,且在人才方面也较为缺乏。农区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受自身地理位置和当地传统习俗观念的共同限制,很难吸引到具有较高素质和水平的人才,许多自身有能力、知识水平较高的人才不愿到农村地区参加工作[1]。缺乏人才,人才吸引力较低已成为当前农区村集体经济发展所需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部分农区村集体经济在管理工作上缺乏规范性,主要表现为发包费和租金回收不及时,进而使得农区村集体经济收入水平较低。某些承包人员长时间拖欠工资,在收取承包费的过程中遇到重重阻碍,始终难以收回。部分村委会只注重当前利益,对长远利益缺少考虑,加之存在土地低价出租、收入提前消费等问题,无法长时间为集体经济的快速增长提供充足动力,经济效益水平难以提升,进而使得后续各项工作没有可利用的资源,管理质量和效果均达不到理想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