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昱(湖南信息学院艺术学院)
中华民族崇尚“和”。“和”是中国哲学的价值追求及文人的最高理想,也是美学的重要范畴。中国传统文化将“乐”视作修身养性之道,正是看到“乐”与“和”的相通之处:音乐巧妙地包含了“和”,能对人的身心健康与社会和谐产生巨大影响。事实上,早在两千多年前,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就通过所授之“六艺”➀,要求学生“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➁,借助乐教中的“德”的本质与乐道中的“和”的内蕴实现乐的“成人”价值,并将“成人”的过程概括为“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➂,堪称最早的美育。
当今,我国音乐教育不同于孔子时期的乐教,教学目标与教学内容均发生了质的变化。但音乐育人功能的重新探讨,在当下音乐教育越来越趋于专业化,失去了“和”的根本、“德”的传统时,仍具有重要意义。2019年,教育部在《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➃中提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的美育指导方针,指出“高校美育要以艺术教育的改革发展为重点”,为高校美育工作回归传统、以乐育人指明了方向。
“和”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话题之一。中国古人将“和”视作统一和谐的状态,正所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➄。中国古人很早就意识到事物之间存在差异与对立,而这种差异与对立正是通过“和”来统一的。而且“和”并非“同”➅,和而不同、相异相依是宇宙最本质的属性及天地万物存在发展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