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珏竹
(海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海南 海口 570228)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由此可见乡村发展备受重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要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尤其是基层治理水平[1]。作为基层治理的一部分,乡村治理能力的提升影响着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从古至今,乡村的发展都是不可忽视的部分,乡村治理备受关注。现如今我国脱贫攻坚战已取得全面胜利,要想保证脱贫攻坚战取得的良好成果不流失,就需提升乡村社会治理能力[2]。笔者选取云南省A市的农村地区作为案例,探究该市乡村社会治理现状。A市为云南省地级市,近年来在全国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建设中取得杰出成就,但由于乡镇数量居多等原因,在乡村治理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将制度优势转换为治理效能,就要充分发挥基层社会治理的作用。其次,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实施需要提升乡村社会治理能力,发展农业,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并大力推进乡村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打造地方特色村落。最后,在乡村治理过程中逐渐推进国家治理,两者相互呼应,提供乡村治理经验,使社会治理水平达到现代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