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亚利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河南 郑州 451460)
家庭农场作为一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家庭农场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家庭农场发展多次做出重要指示,提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1]。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要发展家庭农场[2]。2014年,原农业部印发了《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强调要探索建立家庭农场管理服务制度,引导承包土地向家庭农场流转,落实对家庭农场的相关扶持政策,强化面向家庭农场的社会化服务,完善家庭农场人才支撑政策[3]。2019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指出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4]。2019年9月,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11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坚持高质量发展,以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创建为抓手,以建立健全指导服务机制为支撑,以完善政策支持体系为保障,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5]。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发展富民乡村产业,重点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6]。2020年3月,农业农村部印发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对于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的高质量发展做出了具体规划[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