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秘伟
2018 年1 月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 中指出:“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校长队伍。面向全体中小学校长,加大培训力度,提升校长办学治校能力,打造高品质学校。”这一文件为县域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指明了方向。笔者从多年的培训工作实践中体会到,要践行如此重大的使命,就应牢固树立“大培训观”,并以此为指导,开展县域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
“大培训观”,顾名思义,即大的培训理念、大的培训观念。从“大”字看,意思是培训的规模广、程度深、延伸远、拓展宽;从“培训”一词看,意思是培养与训练;从“观”字看,意思是对大培训的认识、看法、观念等。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深度理解:
是指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与各级教育业务指导部门,还有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以及委托的社会培训机构等,都可以主办或承办中小学校长培训活动,不是县级校长培训机构的一家“单打独斗”,而是纵向联动与横向联合。上级(国家、省、市)、县级和基层中小学要上下齐心,形成培训合力;县本级教育行政部门与教育业务部门要左右携手形成培训合力,调动各方积极因素精诚合作、整体推进,在外延上让该培训的中小学校长都参与培训,内涵上要达到提质增效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