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李胜男 吴柳 史玉姣
土地产出率是指土地单位面积上生产的服务和物品的价值总量:土地产出率=GDP产值/土地面积
它是衡量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产出率越高说明土地利用的经济效益越好,集约度较高。
2015~2018年,唐山市平均土地产出率为49.06万元/公顷,仅为北京市的16%、天津市的31%。与沿海第二方阵城市相比,唐山市土地产出率约为宁波市的32%、徐州市的88%。在河北省内部,唐山市平均土地产出率较高,是全省平均水平的2.1倍、石家庄市的1.1倍。
唐山市土地产出率与京津、沿海第二方阵城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省内处于较高水平,但增速较缓,说明唐山市需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严格用地供给,切实提高土地产出。
2015~2018年,唐山市一产平均土地产出率为5.82万元/公顷,为北京的5.4倍、天津的2.4倍。与沿海城市相比,唐山市为徐州的71%、大连的1.3倍、青岛的1.3倍、宁波的1.2倍。在河北省内部,唐山市一产平均土地产出率较高,是全省平均水平的2.3倍、石家庄市的1.2倍。
唐山市一产土地产出率较高,农用土地集约利用程度高于京津、沿海第二方阵城市,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说明唐山市县域农业经济发展较优,县域特色产业发展取得较好成绩,下一步需把县域经济放在更突出位置,多点攻坚,同向发力,在培育特色产业上取得进一步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