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红燕
法治专册重在普及宪法常识,让学生感知生活中的法、身边的法,从而初步“树立法治观念,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1]。显然,如何搭建“法”与学生生活的桥梁,让学生在法治生活体验中感悟“法”是教学的关键问题。我国著名教育家朱熹竭力提倡教育之道在于“切己体察”,即教育必须让学生“事事都用你自己去理会,自去体察,自去涵养”[2]。这启示教学要通过多种策略,唤醒、丰富、提升学生的法治生活经验,从而引发学生的切己体验,促进其展开深入的探究和思考。
小学生对诸多事物的已有经验,有的处于活跃状态,有的则处于沉睡状态。其中,“沉睡状态的经验自是学习活动首先要唤醒的对象,即将学生处在意识之外的经验唤醒,使其在意识之内,成为学习活动加工、整理的对象。”[3]对于法律与自身生活的关系,学生通常置身其中而不自知,从而成为沉睡的经验。因此,教学必须实现“唤醒”,引发学生对法治生活有意识的“回顾”,而讲故事无疑是深受儿童欢迎的方式。
以第2课“宪法是根本法”为例,本课重在让学生了解宪法是根本法,它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从而初步培养宪法意识。生活中,宪法与每一个人的生活密切相关,但是,六年级学生对法律的认知不多,对宪法的感知更有限。因此,宪法与自身生活的联系就是学生处于沉睡状态的生活经验,有待唤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