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华峰
(吉林省辽源职业技术学院,吉林辽源136200)
《建设工程法规》课程具有很强的应用性,在教学实际中需要注重教学案例的选取,用正确的教学案例引发学生学习的动机。学习动机会促使学生开始实际行动,同时,它还会决定学生的行动目标,所以教师要结合建设法规的特点进行设计教学案例,从而更有效地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建设工程法规》的课程内容虽然繁多,但它可以帮助建筑专业学生了解建筑学专业相关法律知识,提高建筑法规方面的意识,从而强化对建筑法规的重视。但是在实际教学规划中,课程教学安排相对缺乏,导致学生对建筑法规的学习兴趣降低,从而对建筑工程专业学习也产生迷茫心理。所以教师在教学中运用案例教学就是为了让学生围绕案例进行探索,从而激发其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使学生的素质得到全面发展。
在建设法规中采用案例教学法时,应注意案例难度要适中,不能过于简单,降低学生的积极性,激发不起学生的学习兴趣,也不能调动学生对专业学习的主动性;难度也不能过高,会导致学生失去学习信心,阻碍教师实现教学目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若还是沿用以往的教学方式以教师为主导,进行案例教学,使学生在课堂上处于次要的课堂地位,导致学生不能在课堂上主动地进行思考,从而失去主动探究的能力,显然这样的教学方法不能很好地提升学生的思维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