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蕉亭杂记》点校献疑

2021-12-02 16:03:39邸召鑫
辽宁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1期

邸召鑫

(闽南师范大学 文学院,福建 漳州 363000)

《梦蕉亭杂记》作者陈夔龙(1857-1948),字筱石,又作小石,号庸庵居士,贵州贵阳人,历任河南、江苏巡抚和四川、湖广、直隶总督。《梦蕉亭杂记》记述了陈夔龙一生相伴随的历史事件(如戊戌变法、义和团运动、参与议和、签订《辛丑条约》等)和耳闻目睹的生活琐事,对于研究中国近代史特别是清末政治有较高价值。然而,校书如扫落叶,难免扫而未净。本文以中华书局2007 年版“近代史料笔记丛刊”中的《梦蕉亭杂记》为底本,采用陈垣提出的校勘四法以及多种训诂求义方法,对该书进行深度整理,指出某些字词的讹误及其原因,以便读者更好地阅读。本文所呈现的点校整理条目,均按其原文的顺序排列,并保持其文本面貌[1]。

一、讹文问题

1.厥后遭际时会,摧授京尹,督漕一稔,遂抚汴吴,未绾蜀符,旋移湖广,今上初元复拜北洋之命,不知者群诧官符如火,实则受恩愈重,报称愈难[2]5。

按:“摧授”不辞,系“擢授”之误。“擢,提升”。“摧”与“擢”形体相近,极易相混[3]。古代表示官职调动的词语较丰,例如“擢、拔、升、陟、晋、加”等都是表示升官。此处的“擢授”表示升官义。“擢授”在古籍中经常出现,例如《后汉书·袁绍传》:“臣以负薪之资,拔于陪隶之中,奉职宪台,擢授戎校。”《清史稿台湾资料选辑》:“十三年,调督粮道。十五年,从定贵州,遂擢授巡抚。”

2.讵五月杪,事竣还京,司吏来告,余名已列第三,迨至七月抄,竟列第一[2]7。

按:“七月抄”不辞,“抄”系“杪”之误。“木”“扌”草书写法相近,在中国古籍中,相混是普遍现象[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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