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传播学视域下的“杠精”

2021-12-03 07:25封宏砚
河北画报 2021年20期
关键词:杠精

封宏砚

(作者单位:宁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一、网络“杠精”的形成与特点

“杠精”一词源于网络,微博是最先出现“杠精”的平台。2017年11月,微博上出现了一类乐于抬杠的人群,随后微信公众号、哔哩哔哩、今日头条等各大互联网平台成了“杠精”的聚集地,“杠精”一词也被频频引用。随着《奇葩说》《吐槽大会》等娱乐节目对“杠精”的视觉包装,“杠精”逐渐走入公众视野。

“杠精”作为网络流行语,是网络亚文化的体现。从构词上看,“杠精”是由语素“杠”和类词缀“精”结合而成。《说文解字》这样解释“杠”:“杠,床前横木也”,即承重的粗大木棍,是名词。后来词义及词性有了引申,引申为动词“抬杠”,“抬杠”的本源词义是“刻意争辩义”,至此形成“杠精”中“杠”的语义[1]。“精”在《说文解字》中这样解释:“精,择也”,即优选品。之后词义扩大引申出“超肉体、超物质的存在”含义。早前活跃在网络上的流行语“戏精”、“猪精”、“调皮精”等,使得“精”这个类词缀得以形成,更多地融入一种夸张的隐含语义,如“戏精”是说某个人很爱演,戏很多,,多到无法用言语表达,因此冠以“精”的后缀。“杠精”一词实际上是由“抬杠”和“戏精”组合而成,是“喜欢抬杠的戏精”的简称。抬杠加戏多是其典型特点[2]。由此得出,所谓“杠精”指“抬杠成精”的人,以“凡事皆可杠”为唯一行动宗旨,一事当前,这种人往往不问是非曲直,故意唱反调,为反对而反对,为争论而争论,上纲上线。由于这种近乎无理取闹的态度招人嫌,大众对他们多为贬斥态度。

作为互联网的“原住民”,青少年是“杠精”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青少年正处于成长阶段,心理生理都还不够完善,还没有形成完整的价值观,尤其在叛逆期,具有反叛权威、挑战权威的精神,会积极利用网络发表言论,反抗主流文化和价值观,凸显自己的个性。

“杠精”们非常善于利用网络新媒体,获取可“杠”素材。他们无孔不入,无缝不插,哪里有是非,哪里有新闻,他们就要跳出来指手画脚,发表“感言”。可以将其分为两类,一类是恶意找茬的攻击者,他们好胜心强,注重讨论的结果,不是为了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而是追求争辩的胜利,这类人容易发展为网络“喷子”,干扰社会公共秩序,这类抬杠者是构建网络话语空间应该加以控制的人群。另外一类是有自我思考的探索者。他们对社会不公具有批判意识,有打破砂锅问到底的质疑精神,对于形成多元的话语体系和公共议事有推进作用,应该善加引导,更好地发挥其作用。

二、网络“杠精”的形成原因

(一)信息崛起,文字修养退化

互联网的兴起,变革了传播格局,新的媒介应运而生,信息传播主体也日益多元化。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更倾向于在网络上表达自己的观点,文字修养日益退化。“杠精”就是这样一种产物,通过强词夺理在言论上占据上风,寻求一时的快感,实则没有文字涵养。博人眼球的言论实际病句、错字百出,文本残缺不全。

(二)认知贫困,存在“知识沟”

“杠精”们普遍存在认知狭隘、局限的问题。他们的社会化不完整,浅薄无知,追求简单的得到,而不会深入思考事实真相。打赢一场嘴仗就洋洋自得,沾沾自喜,自以为占据话语制高点。殊不知,他们的“杠言杠语”根本不符合语法、理性逻辑,犯了逻辑谬误,漏洞百出,是地地道道的“诡辩”。真正的论辩是以逻辑为基础的,诉诸理性、以理服人。很显然,“杠精”群体是无法认识到这一点的,也不想承认这一点。从根源来说,由于年龄、生活环境、获取信息渠道的不畅通,才导致了他们知识的欠缺、认知的贫困。

美国学者爱德华霍尔提出高语境文化与低语境文化,汉语文化属于典型的高语境文化,在语言交际过程中,交际信息的创造主要依靠语言交流的场合。在网络媒介中,缺乏面对面的交流,可能因为信息理解不到位导致编码、解码的错误。“杠精”无法正确解读语境和事件大环境,以至于以自我为中心,自我意识过剩,看待问题片面、主观,总是用抱有主导和统治的心态与人交流,坚信自己的观点是正确的,总想要“纠正”与自己相左的“错误”观点。

(三)后真相时代,“万物皆可杠”

当今时代,情绪至上,真相在后,舆论场呈现多元化、复杂化的特点,新闻真实受到了极大挑战。反转新闻层出不穷,政府公信力下降,陷入了“塔西佗陷阱”,有些媒体也不能很好地发声,引导舆论走向。因此,从一定程度上说,有些“杠精”的质疑,其实正是因为反转新闻、有偿新闻等复杂的新闻事件,他们经历过重重欺骗,变得不敢轻易相信,转而用批判、质疑的眼光看待社会,甚至不吝用最大的恶意揣测人性[3]。如疫情爆发初期人们对湖北红十字会的质疑,背后体现了紧张的医患关系。透过这些,我们可以看到,正是由于客观真相的缺失、政府公信力不足、媒体“失语”,导致了“杠精”们对社会的不信任感,“杠精”出现的背后有着深层次的社会原因。

(四)泛娱乐化时代,无“杠”不欢

新媒体时代,消费主义充斥着大众的生活,泛娱乐化现象随之产生,公众的社会责任感、道德意识淡化,“娱乐至死”甚嚣尘上,新媒体推动了它的产生和传播。在网络上,网民没有了身份、阶级、地位的差别,人们不受束缚,回归到了自我本身,网络成了他们的排气阀,他们倾向于使用戏谑化的表达来表达夸张的情绪,缓解压力,释放天性,把诙谐荒诞发挥到极致。从巴赫金的“狂欢”理论看,“杠精”们以杠为乐,崇尚自由平等的对话精神,也沉迷于虚幻的“英雄主义”,身陷集体“狂欢”无法自拔。受日本二次元“吐槽”文化的影响,人们越来越享受吐槽,如在弹幕文化中,“杠精”们为了博取关注,言辞越来越激烈,观点越来越偏激。由于注意力经济的内在驱动,使得人们更容易注意到非常规的事物,“杠精”言论因此备受关注。

(五)新媒介赋权,造就个性化表达

巴赫金指出,对话是人类生存的本质。福柯在话语理论中指出:个体通过话语赋予自己权力,话语不仅是思维符号,还是交际工具,是手段,也是目的。新媒介使得“杠精”个体得以与他人进行对话,获得传播权力,在网络上积极营造人设,获得追捧,由此也得到了话语权和他人的拥护,成为所谓“意见领袖”,并将这种话语符号传递得更广。“杠精”们打着“言论自由”的旗号为自己辩护,但是他们只能代表部分民意。

根据戈夫曼的拟剧理论,网络文化的开放包容、去身份化赋予了网民极大的表达权和全新的展示“前台”。他们为了获取关注,积极塑造可能与现实生活不符的另一种自我形象。他们的身体被隐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肆意表达。求新、求异心理也是“杠精”“杠”的原因,目的在于彰显自己思想的与众不同。他们渴求获得身份认同、心理认同,达到马斯洛尊重理论中最高级的追求——自我实现。“杠精”利用“雷言雷语”在网络世界弥补寂寞空虚,在虚拟空间寻找精神寄托。

此外,网络的匿名性给“杠精”提供了保护伞,让他们可以“怒刷存在感”。通常来说,存在感强烈的人,性格积极乐观,有较好的社会交往能力,做什么事都特别有激情,愿意为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而存在感缺失的人,会不断地自我怀疑,认为自己做什么都不会对他人和社会产生重大影响,产生无意义感,从而带来价值感的缺失[4]。从这个角度来看,“杠精”的出现是人们通过网络提升自信、彰显自我存在感的一种方式。

(六)“反沉默的螺旋”,对抗式表达

冯·诺依曼在“沉默的螺旋理论”中提出,人们会因为避免孤立而克制或者改变自己的行为。在八十年代末,有学者提出了“反沉默的螺旋”概念。意在传播过程中,也会出现一些始终坚持己见的人,即便是面对高压的意见气候,他们依然保持主见,并不惧怕与主流意见发生冲突,这种情况可能造成少数派意见战胜主流观点。在网络世界,虚拟环境消解了人们害怕被孤立的恐惧感,“杠精”大胆发声,攻讦他人,给自身带来一定成就感。

“反沉默螺旋”存在着两种形式,一种是理性,另一种是非理性。所谓理性,即“真理掌握在少数人手中”,这部分人在抒发观点时有着强有力的逻辑论证,并抱有“求同存异”的“友好”意图,在意见交锋过程中,理性的少数意见有很大可能出现反转,收获更多的拥护者。而非理性,更多的是存在一种叛逆心理和批判意向,抒发观点只是为了强调主体意识或宣泄过剩的自我情绪,“杠精”大都是非理性的。对于杠精来说,自己才是主体,其他人都是客体,他们沟通的目的并不在于说服别人,而是要享受这种站在更高层次的单项表达所带来的快感和优越感[5]。

依据霍尔的编码解码理论,“杠精”言论是人们情绪宣泄、排遣生活压力的对抗式表达,有时或许是“指桑骂槐”。他们会将其在现实生活中的负面情绪转移到网络中,将抬杠视作一种宣泄负面情绪的渠道。这便是杠精行为的内因所在,归根结底依然是一种心理层面上的原因。

三、“杠精”泛滥带来的后果

(一)信息茧房,群体极化

在网络世界,“杠精”通过个性化的“IP”打造,吸引了大批追随者。由于算法推荐、个性化推送,他们更关心与自己关联度更高、更为开放的话题,在涉及鲜明的是非观或意识形态领域等严肃议题则较少出现。加上“杠精”自己的偏执,容易陷入信息茧房和自我强化、极端化的思维怪圈,故步自封,排斥一切,否定一切,通过情绪、言语的感染,影响“杠精”整体圈层,造成群体极化。

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勒庞在《乌合之众》中说过这样一段话:“有些人从未渴求过真理,他们对不合口味的证据视而不见。假如谬误对他们有诱惑力,他们更愿意崇拜谬误。谁向他们提供幻觉,谁就可以轻易地成为他们的主人。谁摧毁他们的幻觉,谁就会成为他们的牺牲品。”

寻求认同下的投射心理、从众心理、群体归属感,让“杠精”们聚合扎堆,刻意模仿、互相吹捧,寻求认同和价值观巩固。我们也要看到,这种贴标签是他们的自我保护,是他们对责任感的逃避。网络逐渐演变成了“乌合之众”的聚集地,人的劣根性暴露无遗,披着“言论自由”的外衣,发表攻击性言论。“杠精”之外,“键盘侠”、脑残粉横行,民间舆论场混乱,易出现集合行为,甚至可能导致线下冲动。

(二)众声喧哗,滋生网络暴力、网络欺凌、谣言、虚假新闻

信息技术的迭代更新,颠覆了舆论监督的二元主体结构,公民成为具有直接行动能力的舆论监督主体,可以利用新媒体发声,从传统时代的依附地位转变为与新闻媒体平等的地位。网络的匿名性也令网络监督存在困难。在网络上,一言不合就开怼成为了一种流行模式,“杠精”大肆宣泄消极情绪,疏导压力,造成了语言暴力。由于网络的开放性,加上言语范畴的感染,导致网络喷子、水军大量出现,破坏公共秩序,威胁公共领域。

辩证来看,“杠精”的出现与质疑政府公信力、抵制虚假新闻有关,但是众声喧哗的网络舆论场,充斥着良莠不齐的信息,极易被极“左”思维的“杠精”利用,滋生网络谣言、虚假新闻,导致违法犯罪。

四、对网络“杠精”的治理措施

网络流行语是社会发展的一面镜子。我们要辩证看待“杠精”,该流行语及背后人群的出现是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原因导致的,针对其引发的问题,应该进行多元治理。

(一)个人:提升媒介素养,增强说理能力

个人尤其青少年要多读书,拓宽知识视野,提升媒介素养,培养健全人格,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思想要独立,要有立场,不要盲目从众,增强辨别力。同时提升人际交往能力、对话沟通能力和公共说理能力,接受多元信息,避免盲目从众,避免成为自我迷恋、狭隘的人。

(二)媒体:做好把关人,积极引导舆论

新闻媒体要实事求是地报道新闻,要说真话、不缺位,有担当意识,坚守新闻专业主义,新闻工作者要有立场,坚持真理。要做好把关人,发挥议程设置能力,主动出击,引导舆论。加强宣传公共说理能力,实现应有的社会瞭望镜功能。

(三)政府:加强网络治理,推进说理教育

政府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网络治理、监管,如实行网络实名制,规范用户使用行为。完善审查举报机制。加强两个舆论场的沟通协调,坚持理性对话,积极建设公共领域,管控舆论,营造风朗气清的网络环境。

更为重要的一点是建立良好的公共说理环境,加强我国教育对说理教育的重视,尤其是义务教育阶段。推广公共说理教材进校园,从小培育民族的说理能力。美国从小就开始培养孩子的说理能力,专门开设相关课程。对于我国来说,评论家曹林的《时评写作十讲》《时评写作十六讲》,徐贲的《公共说理十八讲》都是很好的说理教材,列举了常见的逻辑谬误,以及说理的方法。说理能力体现着社会的人文素养,建立公共说理环境,可以减少网络中的不必要冲突,化解矛盾,引领其他人参与公共事务的讨论,营造和谐、健康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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