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宁,党婉平
(天津大学法学院,天津 300072)
当今,前沿技术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向包括司法在内的社会各个领域渗透,并表现出与传统信息化技术截然不同的时代特征[1]。虚拟现实(virtual reality,以下称VR)是以计算机技术为核心,生成与一定范围真实环境在视觉、听觉、触感等方面高度近似的数字化环境,让使用者能够产生亲临相应真实环境的感受[2]。尽管VR技术目前已经在市场营销、文娱互动、军事训练等领域展现了广阔的应用前景,近年来VR技术在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中也崭露头角,有兴起之势。实践中,苏州市人民检察院采用VR全息复刻技术再现案发现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运用“出庭示证可视化系统”审理刑事案件;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利用“5G+VR智慧法院项目”实现案件查询、庭审观看等功能,办理诉讼引导、自主文书撰写、自助立案等个人业务;执行中司法拍卖服务中心也实现了VR实景看房。
VR在法庭审判中的运用,为司法实践带来了新的机遇,使事实审查的真实性得到进一步增强,甚至可能会颠覆传统的法庭审理模式。但是,VR技术在实际应用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挑战和难题。首先,VR这种沉浸式的体验技术是否有存在的必要性?其次,VR技术作为证据的属性如何界定,对于现有证据制度有什么影响?最后,VR技术对于中国现有模式下的法庭审理方式有何种挑战?
不可否认,传统的司法模式与人工智能浪潮下的前沿科技已经碰撞出不一样的火花,我们也应当意识到司法领域将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带领下面临新一轮的技术革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