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二凯 龙洋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北京 101100)
2019年1月,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联合发布了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以下称“新大纲”)。新大纲强调“军事课是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的必修课程。”同时对课程目标、课程要求、课程评价进行修订,规定“军事课纳入普通高等学校人才培养体系,列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实行学分制管理,课程考核成绩记入学籍档案”,明确将“军事课纳入国家教育督导体系,定期组织军事课建设教育督导”。[1]
新大纲对于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军事理论课程教学不仅具有指导意义,更具有法律效应。文件出台后,广大高职院校积极落实国家举措,将军事理论课作为一门公共基础必修课程,纳入了人才培养方案,但在实施过程中却遇到了各种客观因素的限制,文件精神难以得到全面深入的贯彻落实。现急需针对目前高职院校军事理论课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客观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探究可行路径,提升军事理论课教学质量,让课程目标在高职院校中落地。
虽然新大纲发布后,广大高职院校积极响应,将军事理论课加入了人才培养方案,列入了课程表,但军事理论课仍然难以得到应有的重视。首先,课程的教学管理缺位,没有与其他公共基础课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有的高职院校将军事理论课归属于学生工作处(武装部),有的归属于体育部、保卫处等部门,有的院校即使成立了军事理论教研室,也是有名无实,不能系统研究军事理论课的教学形式和教学方法,教学管理上的“散养”状态极大限制了军事理论课的建设和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