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美玲
(1.广东省国土资源测绘院,广东 广州 510640)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明确提出“要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1-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11月印发的《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标志着离任审计试点工作正式开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 2017年11月印发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标志着一项全新的常态性的审计制度的正式建立,2018年开始进入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全面推行时段。自然资源资产的范围十分宽泛,其特征决定了资源资产审计具有与其他审计不同的独特性,如审计范围的区域性与局限性、审计内容的多样性与复杂性、审计取证的实效性与实地性[4]。与传统的金融审计不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的资料和对象往往以地理信息数据为主,需借助地理信息技术和测绘地理信息成果,通过定位、比对、计算、分析等方法提取和综合评估自然资源资产的数量、质量以及属性信息等,同时对其合理性进行审计。
本文介绍了基于广东省基础性地理国情监测成果,结合广东省自然资源资产分布情况和生态环境特点,针对土地资源、森林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耕地资源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进行审计的内容、思路与流程,以及通过审计发现的相关问题,并通过总结经验、完善思路与流程,为指导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开展常态化审计夯实了理论基础,提供了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