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芙蓉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法学院,郑州451464)
行动者网络理论(Actor Network Theory,ANT)指出,科学技术是社会型塑的产物,社会因素全面渗透于其中的发展过程,三者相互嵌入建构起了“ 无缝之网 ”。ANT 强调从过程的角度研究科学、技术与社会的关系,认为“ 技术过程展开是基于社会因素的影响作用下技术体系化、商业化、社会化过程 ”[1],它不仅仅是一个技术范畴,同时还是一个经济范畴和社会范畴。
共享单车,曾被喻为中国新四大发明而风靡一时,其辉煌也仅是昙花一现。现如今虽已风光不再,但它在打通“ 最后一公里 ”中仍是人们出行的必备选项。共享单车作为一种通过网络信息技术建构起来的新型技术消费形态,利用互联网、数据库、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的关键要素,突破传统消费的时空界限,使得更广范围内的消费主体与客体建立起快捷、方便、准确的联系,实现网络平台、大数据、云计算、IT 人员、消费者、消费物等之间的无缝对接。这种社会学称之为的“ 技消费 ”模式将科学、技术、社会、经济等因素紧密结合起来,构成一个大型“ 技术—经济系统 ”。然而,共享单车在经历瞬时的跌宕起伏后,其内在的运作机制如何,可从科学、技术与社会三者关系的视角,揭示共享单车从巅峰走向失败直至回归常态的运行机理。
现有研究多数论及共享单车良性运行的协同力量,提出共享单车健康发展需要政府、企业及公众的共同参与和协同合作[2],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