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春峰
(国家能源集团 财务有限公司,北京 100011)
土地革命时期,各根据地普遍建立起了多种形式的金融机构,从筹集资金服务生产到构建金融体系等。[1]改革开放后,国有企业管理体制进行改革,更加重视国有金融企业的党建问题。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重塑金融系统中党的领导体制,其中,重申金融系统中党的权威、重塑党的领导体制是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1997年,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指出,要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要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国有金融企业是国有企业的有机构成,这无疑也对国有金融企业指明了明确要求和行动指南。1998年,温家宝在中央金融工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指出:“要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要强化领导金融系统党的建设工作。”[2]2007年,胡锦涛在第三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也强调:“要完善金融工作领导和管理体制,切实加强各类金融机构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加强金融系统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