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凌宇 左馨予
(桂林理工大学商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4)
随着《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实施农村振兴战略的决定》(桂发〔2018〕7号)《农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实施,广西某县各村驻村第一书记积极响应文件号召,引导村民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促进垃圾分类工作高效开展,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虽然目前各地方农村垃圾治理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积极探索推进农村垃圾分类,不断提升农村垃圾治理水平的任务仍然任重道远。
农村人居环境是检验农民生活质量、落实乡村振兴的重要指标,实行垃圾分类治理是提升人居环境的基本举措。谋好“十四五”,开启美丽中国建设新篇章具有重要意义。前段时间,我们深入广西某县进行走访调研,了解农村垃圾整治情况,沿路可见分类垃圾桶,垃圾车等基础设施供应,但不乏垃圾堆积、焚烧填埋等不利于环境保护的现象,我们便向该县了解有关村庄垃圾分类的规定和执行处理方案,得知一些村庄未取得较大突破,问题严峻。基于此,我们从现象入手,解析乱象背后的深层密码。
实行垃圾分类是利国利民之大计,党和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致力于垃圾分类治理,提升美化人居环境。然而,由于部分农村在垃圾治理环节分工不明确,存在责任推诿现象,加之整治难度大,见效慢,导致主体责任落实层层缺位,压力传导逐级减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