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六经传变”理论探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2021-12-05 13:52:16吴二利雷根平袁普卫李京涛
西部中医药 2021年5期

吴二利,雷根平,董 盛,周 锋,袁普卫,李京涛,陈 敏

1 陕西中医药大学,陕西 咸阳 712046;2 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rona Virus Disease 2019,COVID-19)是由β属冠状病毒感染的一种具有强烈传染性的呼吸系统疾病[1]。其致病性强、传染迅速、致死率高,已被列入法定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防控措施。2020 年2 月11 日世界卫生组织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命名为COVID-19[2]。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3]中指出:新冠肺炎主要经呼吸道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特殊情况下也存在经气溶胶传播的可能。其早期以发热、干咳、乏力为主要临床表现。少数患者可伴有鼻塞、流涕、咽痛、肌痛和腹泻等症状。临床分为轻型、普通型、重型、危重型4型。

1 病因病机

COVID-19 属中医“疫”病范畴,疫与疠相通,故又可称为“疠气”。《说文解字》中载:“疠恶疾也”。隋代巢元方《诸病源候论》中云:“病无长少,率皆相似,如有鬼厉之气,故云疫疠病。”《瘟疫论》中指出“疫者感天地之疠气”,又云:“瘟疫之为病,非风非寒,非暑非温,乃天地间别有一种异气所感。”仝小林院士认为本病病机为寒湿,寒湿之邪夹天地间之疫气,故将本病归属于“寒湿疫”范畴[4];又有学者提出“寒湿疫毒”病机,认为疫病要先辨其毒性[5];上海地区学者根据疾病表现将其归为“湿瘟”范畴,以湿邪为主[6],广东、山东、南京等地区学者均认为本病与湿邪关系密切[7-9]。湖北武汉地区又称“江城”,临江河而建,气候潮湿,且冬季湿冷,结合天时与地形,故可将本病病机概括为寒湿疫毒犯肺,病理因素为湿、热、瘀、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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