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丹蕾
(中国人民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872)
自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美好生活的奋斗目标”以及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明确我国现阶段社会主要矛盾[1]14以来,“美好生活”就成为学界关注的热点。对“美好生活”的科学认识,既是我们科学阐释我国现阶段社会主要矛盾的前提,也是认识当前我国发展主要任务和新时代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指南。
学界目前对“美好生活”的研究已经得出一些理论成果,形成部分理论共识,也存在一些有待深入探讨的问题。一些学者从现实层面把“美好生活”置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这一特定历史时期进行考察,全面而细致地阐述了新时代的美好生活内容[2]。另一些学者从理论层面把“美好生活”提升为理论概念,试图从哲学的高度对“美好生活”进行学理研究和理论支撑,例如探讨人的全面发展与美好生活之间的关系[3]、美好生活的自由意蕴[4]等。其中,以马克思的需要理论阐释“美好生活”的研究形成了以下几个基本一致的观点:第一,美好生活作为一种需要,是生产力、人类社会、人的需要发展的结果,“美好生活揭示了发展的渐进性。”[5]第二,美好生活需要的内容全面而丰富。第三,人民是创造美好生活的主体力量[6]。
理论和现实这两种研究路径实则是基于对“美好生活”的不同理解层次:理论研究路径仅将“美好生活”理解为特定历史时期内的,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美好生活[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