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晶晶,李梅,刘晓明,袁慧,秦秀军,李建国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GLP中心,太原,030006)
放射性药物是一类含有放射性核素的化学制剂或生物制剂,一般分为诊断用放射性药物和治疗用放射性药物。随着核医学的发展,放射性药物的需求不断增加,其临床应用前景越来越广泛。放射性药物顾名思义具有放射性,因此在进行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时,辐射安全与辐射防护是试验的关键环节。
在进行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的机构中,质量保证部门(QAU)作为独立部门,旨在确保试验机构能严格遵守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QAU要充分考虑放射性药物的特点,针对辐射安全与防护重点进行检查,保证试验数据的真实准确,确保人员与环境安全。本文对放射性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过程的质量保证程序进行阐述,旨在梳理出放射性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的质量保证策略。
2020年,我院药物安全性评价中心完成放射性药物临床前评价GLP资质扩项,成为国内唯一具有放射性药物临床前评价资质的单位,并且先后获批了国家原子能机构核技术(放射性创新药物非临床评价)研发中心、药物毒理与放射损伤药物山西省重点实验室、中核集团放射毒理与放射性药物临床前评价重点实验室、山西省放射性创新药物临床前评价与转化工程研究中心等平台资质。
放射性试验对实验室的安全性要求非常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