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小平
(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西 南宁 530022)
《2019年全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基本医保基金总收入、总支出分别比上年增长10.2%和12.2%[1]。随着医保基金费用的不断增长,我国医保基金监管已经进入新时期。已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中医外治和物理治疗项目作为最能体现中医学特色治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用广泛。然而在实际的医保基金使用过程中,由于项目内涵等不够明确,这些项目收费还存在不规范现象,主要表现为收费项目套餐不合理、过度治疗、套换项目违规收费等,所以应建立科学的中医外治和物理治疗项目收费规范管理制度和监管标准,避免违规收费。文章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简称《广西医保收费目录》)中的中医外治和物理治疗项目收费为例,探讨中医外治和物理治疗项目收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对策,旨在为这些项目收费的规范管理提供参考。
根据《广西医保收费目录》,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具体收费项目共8837项,医疗保险类型包括甲、乙、丙三类,其中中医外治和物理治疗的医保类型均为甲类项目。
中医外治项目的计价单位包括按次计算、按面积计算(每个创面、10%体表面积)、按穴位计算(5个穴位、3个穴位、2个穴位、1个穴位、每个穴位)、按罐收费(3罐、单罐)、按每个部位、每个赘生物、每10分钟、单眼计算等(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