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春燕
(江苏科技大学 宣传部,江苏 镇江 212100)
① 参见库伊曼等《管理公共组织》,萨吉出版公司,1993年,第64页。
② 参见全球治理委员会《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 牛津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23页。
近年来,随着高校“双一流”建设的全面推进,关于如何深化大学治理的研究和实践不断深入,大学治理也日益成为高等教育领域一个备受关注的课题。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就是要求我们遵循高等教育规律,不断总结中国高校办学经验,推进大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实现从高等教育大国到教育强国的跨越。因此,如何有效推进大学治理、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成为当前高等教育亟需实践探索和理论探讨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治理”一词在学界最早被用于公司治理研究,“公司治理”即管理、控制企业运行的一整套组织制度体系。之后,“治理”被广泛运用于人文、社会等诸多领域,尤其对政治学影响至深,如耳熟能详的全球治理、公共治理等。关于“治理”的概念内涵,许多学者从不同视角给出了不同定义,如库伊曼(J.Kooiman)认为,“治理的概念是,它所要创造的结构或秩序不能由外部强加;它之发挥作用,是要依靠多种进行统治的以及互相发生影响的行为者的互动”①。全球治理委员会对“治理”的定义更具有代表性。1995年,该委员会做出如此定义:“个人或组织、公共部门或私有部门管理其一般事务的多种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或不同利益得到妥协并采取合作行为的持续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