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 征
(甘肃省庄浪县水务局,甘肃 庄浪 744699)
河湖监管是指对江河湖泊进行监控管理,确保河湖生态平衡,打击偷盗河沙等行为。随着城镇化的不断加快,社会各界对水利行业的要求越来越高。但目前水利行业的相关技术以及管理体系还不够成熟,存在着一系列亟需解决的问题。
“河湖长制”实施以来,很多河湖实现了从“管不住”到“管得好”的转变,一些没人管的田地也变成了“责任田”,强化了河湖监管工作,解决了河湖存在的生态问题。“河湖长制”还破解了“强监管”的瓶颈约束,让责任主体变得更为清晰,将管护责任明确到个人,整治了河湖突出问题。社会各界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不断增加,需保障河湖环境安全,加强环境品质控制工作,尽可能地避免出现污染及质量问题。“河长制”通过上级河长对下级河长的考核,形成了务实、高效的河湖监管体系。
近年来,我国河湖水域面积萎缩,生态空间缩小、侵占严重,大量的河流生态景观演变为陆地生态景观。因此,须强化水利行业监管工作,从“重开发”转向“重监管”,走高质量的绿色发展道路。河湖管理的质量控制水平与河湖环境品质的优劣有着密切的联系,河湖环境品质的优劣又直接影响着生态环境效益。科学的“强监管”工作可有效协调河湖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通过质量控制和质量改进不断提高河湖环境质量,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确保河湖管理顺利进行,提高河湖管理质量与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