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向和
自石器时代到信息时代,人类每一次重大技术革命都是其心智与脑力延展、肢体与体力解放的过程。〔1〕参见徐汉明、张新平:《 网络社会治理的法治模式》,载《中国社会科学》2018年第2期。在技术革命的冲击之下,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一次又一次被科技赋强与重塑。当今社会,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5G、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一系列信息科技纵深发展,已然呈现出虚实同构的双层社会表征,人们也由此开启了数字化生存模式。但正如麦克卢汉所说:“我们塑造了工具,此后工具又塑造了我们。”〔2〕[加拿大]马歇尔·麦克卢汉:《理解媒介:论人的延伸》,何道宽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17页。在信息科技为人们生产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数据和信息也逐渐变成了每个人不可分割的构成性要素,表达与建构着人的自然本性、社会角色与个性特征。〔3〕参见马长山:《智慧社会背景下的“第四代人权”及其保障》,载《中国法学》2019年第5期。越来越多的人观察到,人类从创造技术、利用技术、依赖技术,到现在脱离技术寸步难行的现象,以至于有学者提出:随着大数据技术的发展,“人的本质到底是什么”将可能成为接下来20年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4〕参见[美]史蒂夫·洛尔:《大数据主义》,胡晓锐、朱胜超译,中信出版社2015年版,第306页。在此背景之下,张文显教授提出了“无数字,不人权”的数字时代人权理念,〔5〕张文显:《无数字,不人权》,载《北京日报》2019年9月2日,第15版。引人深思。作为人权研究者,应对不同时代下人的本性变化具有足够的敏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