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安置保障集中攻坚取得阶段性成效。与此同时,部分地方就业扶持措施针对性不强,部分渔民安置还不到位,就业稳定性有待提高。2021年起,长江重点水域全面实施“十年禁渔”,为巩固拓展安置保障成果,助力实施全面禁捕,确保广大渔民退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现就持续实施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推进行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把握安置保障工作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禁捕退捕工作的决策部署,突出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保持安置保障政策不变、力度不减,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拓展安置保障成果,帮助已就业人员稳定就业、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人员及早就业,努力确保就业帮扶及时到位、技能培训全面落实、社会保障应保尽保、困难兜底应扶尽扶,实现退捕渔民上岸就业有出路、长远生计有保障。
二、建立动态精准帮扶机制。依托实名制信息系统,实施退捕渔民安置保障状况动态监测,定期开展回头看,加强上门走访、数据比对、电话回访,动态跟踪就业状态、社保缴纳和需求变化。对有就业需求的退捕渔民,建立重点帮扶台账,“一人一策”“一户一策”制定帮扶方案,至少提供1次政策宣讲、1次就业指导、3次职业介绍。退捕渔民较为集中的地区,要设立1个安置保障联系点,每季度举办1次专场招聘会。提升服务的精准性,有针对性地筛选推介用人单位和就业岗位,提高岗位适配度,不得设置不符合渔民特点的年龄、学历等门槛。……